2008年12月31日
新春大採購 小心便宜貨!過期U CARE 魔力酵素-新瓶舊酒欺騙消費者
民眾陳情指出,上星期五(12/26)在北市知名百貨公司購買250g裝的「U CARE 魔力純淨酵素」,疑似有內容物過期卻更改標示重新販賣的情況。陳情人已購買該產品多次,認為頗有成效,因為最近該產品推出買一送一的新春開運超值特惠,吸引陳情人再度購買,但外包裝與之前所購買的略有差異:原先購買的產品包裝盒外直接印上有效期限及製造日期,比較先前留下的外盒發現,尚未拆封的外盒上卻多了一張黏貼牢固的金色貼紙,盒底也多了一張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的標示。陳情人基於好奇,刮開貼紙才赫然發現,金色貼紙蓋住的有效期限竟然是「2008.9.30」,盒底另外補貼上的日期,還標明可以再多吃三年!到2011年7月!讓陳情人不禁懷疑,以前食用該產品造成促進腸道作用的現象,是否真的是產品的功效,還是因為吃了過期的酵素造成的後遺症!
維護消費者權益 不應該有春節假期
徐佳青議員認為,該產品主要的功能就為了要改善緊張造成腸胃排便不良的問題,該商品是要經由人體吸收的產品,其相關標示把關應該要更嚴謹,萬一民眾誤食了過期的食品,對身體健康的危害可是難以預料。而這種產品,本來作用就會讓服用者舒腸通便,一旦誤食過期產品,造成身體的其他反應很容易讓民眾忽略,誤以為是產品功效的展現。因此徐佳青議員親自檢視了該產品的所有包裝,發現該產品的標示非常不齊全,僅有外紙盒上印製的期限,內裝產品的瓶罐外完全沒有標示相關訊息,民眾開封後若將外盒丟棄,很可能因為無法辨別使用期限及相關資訊而繼續使用,金錢損失事小,對身體健康造成的威脅性不容忽視。
因此徐佳青議員嚴正要求,衛生局與消基會應該在這段新春期間,加強徹查各大百貨賣場是否有產品相關標示不明確、趁新春大採購的時機,魚目混珠新瓶裝舊酒的行為,為民眾權益把關的重責大任絕對不可因為假期就鬆懈,對無標示但卻在架上販售的商品,也應該立即下架並嚴懲,待重新標示以後才能再行上架,以杜絕廠商因貪圖利益而將消費者權益視為無物。議員也強烈呼籲,雖然許多賣場或百貨都推出誘人的優惠方案,民眾在埋頭搶購之餘,萬萬記得看清產品的相關標示,標示不明或標示疑似有修改的商品,除了拒絕購買之外,更要向消基會等相關單位反應,除可求償外,更可追究廠商相關罰責,切勿因貪便宜而導致身體健康的危害!
2008年12月30日
身障者沒有跨年倒數權利?請“郝”好想一想
近月來,徐佳青議員紛紛接到身心障礙朋友的控訴,抗議市府忽略身障者的平等權,台北市政府歷年所舉辦的跨年活動,完全沒有身障朋友參加的立足之地。此舉讓諸多身心障礙團體非常不滿,認為整個從中央政府到地方,都充斥政治笑面虎,上至總統、下至市長都是操弄人權價值的影武者。徐佳青議員今日(12/30)特別協同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視障聯盟、中華民國脊隨損傷聯合會召開記者會,不僅向市府忽視身障者的平等權表達不滿,同時也對市府花大筆預算逐年擴大跨年舞台,在2009聽奧即將來臨前,卻漠視身障者出席欣賞表演的權利表達抗議。##CONTINUE##豪華跨年 人群散不去 身障朋友進不來
台北市長郝龍斌口口聲聲對外宣誓臺北聽奧絕對成功!還向市府一級單位首長指示,務必配合宣傳聽奧;馬英九總統也在12月8日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內容主張台灣的身心障礙者「享有人人與生俱來的自由、平等權利與尊嚴」。但從中央到地方,從總統到市長似乎都在為身障者的權益賣力演出口頭秀,但真相卻是,政治人物愚弄人民的謊言!市政府舉辦的跨年活動,沒有身心障礙專區的設置,坐輪椅的朋友不能搖滾、拄拐杖的朋友無法暢行,視障朋友走不到跨年舞臺聽蕭煌奇演唱,所有身心障礙者朋友,完全被屏除在跨年倒數的歡樂氣氛之外,毫無立足之地。相較於法國等歐洲先進國家,遇有大節慶,所有觀光休閒場所皆設有身心障礙標章,以利不同需求的身障朋友,能平等享有行動方便者的權利,徐佳青議員直嘆,馬郝兩人宣傳2009聽奧的理念,號稱「臺灣走出去‧國際走進來」,實際情況卻是,跨年舞台一年比一年奢華,接駁計畫永遠不夠周延,「跨年人群散不去、身障朋友進不來」。
跨年專屬強者 弱勢族群迴避
徐佳青議員表示,心靈無障礙與行動無障礙,是一個城市對身心障礙者最友善的表示與環境營造的原則,市府花大錢請大明星代言聽奧與敲跨年通告,舞台搭建逐年擴大,卻無法為弱勢闢建一個專區,讓他們可以跟大多數人一起同樂,使得跨年活動,逐漸成為一個專屬強者的強勢娛樂,弱勢族群根本沒有立錐之地,徐佳青痛批市府,根本就是違反2009聽奧所倡導的平等價值。為此,徐議員與出席團體發表三項共同聲明:
1.基於『聯合國身心障礙人權公約』,請政府給予身心障礙朋友公平參與活動的機會。
2.除了設置專區,更需志工服務櫃台或專門志工在交通接駁點引導身心障礙者進場。
3.聯合國認為豐富身心障礙者之休閒文化內涵需政府積極協助,因此對於使用人民納稅錢所辦理的跨年晚會活動,應該積極考量身心障礙朋友的需求。
細數市府連續10年跨年活動,包括捷運掀頭皮事件、民眾推擠昏倒、救護車無法進入、市府大樓平台乾屍曝曬…等等問題,徐佳青議員表示,活動成功與否,不是比明星多大牌,不是比音響多少瓦,而是人民的歡愉與否以及是否安全無虞的計畫,市府所做的市政行銷編列再多的預算,光是聲光舞台與藝人通告費就花去跨年經費一大半,她呼籲郝市長,不要沿襲馬前市長辦活動總是空有排場,而無實質內涵的陋習,燒光市民納稅錢,卻有條件的限制市民平等享有參與活動的權利,這樣的強人政府,絕不是市民之福。
2008年12月29日
市府特別費“郝”特別!!日日飽食 夜夜笙歌!!
近兩年來,特別費議題沸沸揚揚引發人民關注,而依據行政院訂定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之說明,首長均有一筆特別費編列,可用來支應餐宴、禮品、賀奠儀以及犒賞員工等,雖然因局處層級高低不同,特別費標準有所差異,但支用方法均在上述四種項目中任意支用。徐佳青議員檢視所有特別費支用情形發現,郝市府團隊依舊朱門酒肉臭,將大部分特別費支用於餐宴者比比皆是,因此特地排出了郝市府「十大日日飽食夜夜笙歌肥貓CEO」,以及「十大良心上司」,結果如附表(一、二)。
徐佳青表示,郝市府各局處首長中,以衛生局邱文祥局長餐宴的比例最高,去年他一共花了31萬8528元在餐宴上,佔了他使用特別費的83%。比例第二高的是研考會副主委翁瑞廷,用了70%的特別費在吃吃喝喝,金額將近20萬元。第三名是捷運局局長常歧德,花了33萬7736元,佔特別費66%。反觀部份局處首長或副首長,把大部份的特別費用來犒賞員工,不僅收攬人心,也不致於落得「不知人間疾苦」之譏。表現最好的是財政局副局長(吳雲蓮接李永成缺),有百分之八十四的特別費(20萬6368元)用來犒賞員工。其次是環保局副局長郭勇以71%(19萬7323元)居次。環保局局長倪世標則以69%(30萬2960元)緊追在後。
為消化特別費預算,官員「卯起來吃」
周威佑接著指出,首長特別費遭到「狂吃」,實在是拜馬英九之賜。之前發生半數特別費被匯入馬英九私人帳戶並申報為個人收入的醜聞後,行政院要求所有特別費都要檢據核銷。多數首長為了「消化預算」只好「卯起來吃」。如果以金額總數來說,郝龍斌用在餐宴的費用73萬3890元是全市府官員中最高的。平均一個月吃六萬餘元。第二到第五名依次是捷運局長常歧德(33.7萬)、衛生局長邱文祥(31.9萬)、法規會主委葉慶元(30.1萬)、勞工局長蘇盈貴(28.7萬)。這些首長寧願把特別費拿來打牙祭,也不願拿來犒賞員工讓屬下佔到便宜。
周威佑也舉例說明首長卯起來吃的「盛況」,以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為例,他單筆宴客就可以吃掉兩萬元公關費(註:事業單位編列公關費,機關首長編列特別費)。單日(9月11日)最高記錄是一天吃掉2萬6844 元。相當於一個小學生整整六年的營養午餐費(每月500元,每學期四個月計)。蔡輝昇吃一天,這個學生剛好可以從入學吃到畢業。何況,蔡輝昇在今年1到10月「只」吃掉21萬元,在市府首長的排行榜還擠不進前十名,其他首長狂吃特別費的情景,恐怕只能以「盛況空前」來形容。
棄兒沒人養 官員吃喝好樂
攤開郝市府團隊2008年的特別費支出,用在吃吃喝喝的宴餐與禮品項目的花費,令人咋舌。對照今年各大公益團體少有捐款挹注之慘狀,許多弱勢族群已面臨斷炊窘境,徐佳青議員表示,酒池肉林的郝市府座上客,難道感覺不到人民哀鴻遍野嗎?綜觀特別費支出,一年來總共花掉納稅人超過三千萬的血汗錢,市府有幾位首長將特別費,用在公益支出?棄兒、遊民已是三餐不繼,失業人口節節高昇,市府首長還在夜夜笙歌、日日飽食,多麼諷刺!餐宴部分就開銷了高達一千多萬元。馬總統嘴上不斷提醒「重視人民社會觀感」,郝市府非但沒有上行下效,還充耳不聞由市府小內閣特別費花費比例看來,簡樸概念早已束之高閣,尸位素餐倒是充斥盛行;不僅如此,市府同仁跟著長官辛苦大半年,首長特別費用在犒賞員工的比例,卻令人寒心,犒賞員工的總額,僅僅只有整年度餐宴的一半。徐佳青議員不禁感嘆,郝市府團隊口惠而實不至的統馭領導,無怪乎,市府政績疲乏,毫無建設可言。
2008年12月24日
pic2:偷偷出現的國旗。
pic3:第二根旗........(悄悄升起)。
pic4:三根旗終於全部重見天日!!
隨後,徐佳青到萬福橋上會勘,徐議員氣憤表示,動物園內國旗迴避了,動物園前方、貓熊行經的路線國旗也消失了,根據『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重要節慶插旗國旗作業要點』,開國紀念日暨行憲紀念日期間諸多路段接插掛國旗,馬英九總統選前也鼓勵大家要愛國旗,但是,在徐佳青議員實地會勘後,發現的是事實,九劉政府從上至下,心中有中國,這個中國不是青天白日滿地紅,從陳雲林到貓熊在台灣的暢行無阻,對照台灣民眾拿旗遭驅離及政府部門徹旗行為,徐佳青直說不勝唏噓。對於每年編列330萬插掛國旗預算的民政局,徐佳青痛批指陳,連國旗都不敢掛了,還浮編這個預算,今年度審預算時,他將要直接請民政局提出說明,並不排除將該筆預算刪除。
「台灣兒童」命不值錢,恨不身為「中國貓熊」!!


徐佳青議員表示,經濟不景氣,台灣兒童社福機構認養人因為這波經濟危機而失業,減少或停止認養者所在多有,為了兩隻貓熊,馬、郝政府到底要花費多少民脂民膏在這兩位嬌客身上?為了這兩隻中國貓熊,台北市動物園園方2003年起即開始布置的新居,讓一隻貓熊平均可享有約209坪的超大空間;食物來源謹慎小心,怕數量供不應求,除了園內種植,還必須秘密的向竹農採購。根據前動物園園長陳寶忠表示,貓熊一年僅飼養費即逼近千萬元,以97年度預算來看,動物園飼料費用才編列3300多萬,光是貓熊就占用了其中的四分之一。號稱經濟馬上好的馬團隊,不僅讓人民苦哈哈難過景氣寒冬,還讓我們看著中國的貓熊,悠哉舒服的住在總統級皇宮。而這兩隻姓名中帶有政治統戰意味的「團團」、「圓圓」,徐佳青議員也強烈表示,未來可能邀集全北市學童舉辦公投命名活動,票選出北市兒童心目中最喜歡的貓熊名字!
M型化動物園 黑熊貓熊不同命
吳思瑤議員表示,動物園是教育小孩愛護動物,平等尊重生命的主要場所,如今動物園捨本逐末,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特定的單一動物上,反觀園內其他「貧戶級」的動物,明明是具有台灣代表性的保育動物台灣黑熊,八隻黑熊不但一年僅有不到兩百萬的預算,照護人力更是比不上貓熊的高檔;兩隻貓熊一年卻編列高達3718萬的預算!動物園為討好中國,獨厚貓熊,給予超高水準的照護及研究,不僅愧對其他動物,更給參觀的孩童一個不良的示範。因此徐佳青及吳思瑤議員,專程帶來了兩隻台灣黑熊「獨獨」與「立立」代表園內動物來面見嬌客貓熊,也藉此提醒郝市府,應公平對待動物園內每一隻動物,不要讓黑熊都覺得「平平都是熊,怎會差這麼多!」。
台北市政府今年信誓旦旦高唱「三貓計畫」,對貓纜、貓熊即將帶來貓空地區的發展信心滿滿,但在貓纜垮台之後,已不復見這樣胸有成竹的氣勢,反而整個三貓計劃像貓纜塔柱一樣岌岌可危。現在引進貓熊,動物園又再度信心喊話,預計「每年至少增加九千萬的收入」這樣的浮誇藍圖,台灣人民是否還能相信?三貓已經變成散貓,貓熊能帶來的效益期短而有限,徐佳青議員及吳思瑤議員強力要求郝市府,不要再為了替馬總統收拾善後、為了討好中國而粉飾太平,製造空泛的榮景。台灣人民的經濟、民生,才是政府作為的首要任務!


製表:吳思瑤辦公室
2008年12月3日
您 ,“馬”幫幫忙 我的婚宴泡湯了!!
一個放假問題搞得中央政府部門雞飛狗跳,台北市政府也因為一根貓纜塔柱的問題,弄得雞犬不寧。徐佳青無奈的說,這個國家從中央到地方所發生的災難,都不該是以單一個案解釋,治大國如烹小鮮,即便是烹一條小魚,也容不得亂七八糟料理。徐佳青議員進一步呼籲,人事行政局必須針對補上班上課日的決議作出懸崖勒馬的裁示,讓民間自行依現行狀況決定,不要讓人民白白收拾政府倉卒決策的爛攤子,這個國家絕對禁不起再被被搖擺政策搞到搖搖欲墜、優勢盡失,不要1月2日經濟拼不到,在 1月10日經濟先衰退殆盡。
2008年12月2日
徐佳青議員控告馬、郝草菅人命
針對貓空纜車因塔柱掏空引發人民生命財產憂慮一事,台北市市議員徐佳青、吳思瑤今(12/2)赴監察院與地檢署,按刑法第一百三十條明文「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亟力催生貓纜的時任市長馬英九及其決策團隊與現任郝市府團隊提出彈劾與告訴。
徐佳青議員表示,因馬英九總統現享有刑事豁免權,但對於馬前市長自鳴得意的政績---貓纜---如今千瘡百孔,任台北市長時更以專簽方式,讓貓纜排除環評的法規,還能免建照、雜照及其他證件許可申請,路線數度變更,徐佳青認為,這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與公共建設是否涉及不法情事,都不該被豁免掉,馬英九總統於台北市長任內,對於貓纜從規劃到興建乃至營運的決策過程,巧妙玩弄法令,知法犯法、便宜行事,徐佳青議員面對受理監察委員洪德旋時,特別懇請監委本公正立場與職權所使,對貓纜一案詳加調查,至於現任台北市長郝龍斌是否對貓纜遇災後,未盡維護市民權益之責,也應進行巡察。
徐佳青與吳思瑤兩位議員,在一一將彈劾證物與監察委員詳加說明後,旋即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以涉嫌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者,對所有參與貓纜決策的台北市府前後任首長,提出告發。
##CONTINUE##
監察院 檢舉書
舉 發 人: 徐佳青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741室
被檢舉人: 總統 馬英九 (時任台北市市長)
住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台北市長 郝龍斌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范良銹 (時任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
台北市前建設局局長黃榮峰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建設局局長林聖忠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0弄8號2樓
台北市產發局長陳雄文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陳威仁
住址:台北市文山區軍功路188巷17號9樓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莊武雄
住址:台北縣永和市保安路55號2樓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倪世標
住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18巷8號
台北市工務局局長黃錫薰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交通局局長陳武正
住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232-234號 中國國民黨黨部
台北市前交通局局長林志盈
住址:台北市文山區萬寧街2巷5號4樓
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環保局長沈世宏
住址: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
台北市前環保局長陳永仁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83巷3弄3號2樓
台北市環保局長倪世標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為職司貓空纜車興建與營運之公務員等,涉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者,依法提出告發事:
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數度對外發布纜車是「機械遊憩設施」而非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故不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甚至於2005年12月28日公文明示:「『台北市貓空纜車系統新建統包工程』場(共六處場站)免辦建造執照、雜項執照及排除適用建築法全部申請許可案,本局同意備查,復請 查照」。(證物一)上述公文經多位民意代表舉發不法後,台北市政府始終以「貓纜不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惟本府為求審慎周延並廣徵意見,乃委託辦理『貓空纜車系統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確認開發行為對環境無不良影響。」答覆(證物二)。因此,被檢舉人明知貓空纜車建案既未經環境影響評估、亦未申請建照、雜照及其他許可證等,竟仍即貿然准許其興建,實難辭其咎。
二、時任台北市市長之被檢舉人馬英九為順利兌現其選舉政見,竟視上述法令規範於無物,務求貓空纜車於其台北市長任內完工以便其履行選舉政見以求順利當選總統。爾後,貓空纜車在94年11月10日開工後,台北市政府評估民間人士接手營運之意願過低,明知大眾捷運工具須經詳盡環境影響評估及所有證照申請始得興建及營運,被檢舉人竟草草於2006年3月2日會議將貓纜定位為「大眾運輸工具」並順理成章轉移給台北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主管機關之規避法律鑄成日後災害之惡行莫此為甚。(證物三)(證物四)
三、然而,貓空纜車自興建起至營運迄今已造成基座邊坡水土流失、基座掏空結構堪慮、運行噪音超過標準……等危害,乃至停駛期間兩個月內,已支付管銷維修費5000萬元,此所造成人民及社會法益之重大侵害。(證物五)被檢舉人無視上述災害之侵逼,竟於2008年9月30日強烈颱風薔密侵台後,仍不顧公共安全堪慮而執意讓貓空纜車恢復行駛,其枉顧公眾安危、蔑視社稷福址之劣跡敗露後,於地方民代及民間壓力下終於2008年10月1日宣佈檢修停駛。(證物六)
四、按刑法第一百三十條明文「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本罪以對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之公務員,廢弛職務不為預防或遏止,以致釀成災害者,為其成立要件。「廢弛職務」,指公務員未盡其職務應盡之責任者而言,依公務員職責之性質內容,就各個具體事實,綜合客觀資料而判斷其已達廢弛職務之程度者。「災害」係指災變之發生,使多數之公眾生命、身體、財產遭受損害者。貓空纜車之規劃興建已欠缺法令及證照核准、營運期間亦少有工程維護與安全規範之監督,被檢舉人迄今釀成之災害已造成水土維持及人民權益之重大損害,其等應以上述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相繩。
綜上所述,職司系爭職務之被檢舉人眾多無由一一列舉,但相關人等均係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仍待 鈞院詳加鑒察並逕行彈劾以儆不法
謹狀
監察院 公鑒
證物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2005年12月28日公文影本乙紙
證物二:台北市政府回覆議員不必環評之理由乙份。
證物三:台北市政府2006年3月2日會議紀錄及施政報告內容。
證物四:變更台北市文山區纜車路線用地主要計畫案。
證物五:貓空纜車邊坡水土流失、基座掏空結構堪慮、運行噪音超過標準等相關報導影本數紙。
證物六: 台北市政府2008年10月1日宣佈貓空纜車檢修停駛之新聞稿及相關報
導影本數紙。
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 徐佳青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741室
被告發人: 總統 馬英九 (時任台北市市長)
住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台北市長 郝龍斌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范良銹 (時任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
台北市前建設局局長黃榮峰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建設局局長林聖忠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0弄8號2樓
台北市產發局長陳雄文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陳威仁
住址:台北市文山區軍功路188巷17號9樓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莊武雄
住址:台北縣永和市保安路55號2樓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倪世標
住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18巷8號
台北市工務局局長黃錫薰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交通局局長陳武正
住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232-234號 中國國民黨黨部
台北市前交通局局長林志盈
住址:台北市文山區萬寧街2巷5號4樓
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環保局長沈世宏
住址: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
台北市前環保局長陳永仁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83巷3弄3號2樓
台北市環保局長倪世標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為職司貓空纜車興建與營運之公務員等,涉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者,依法提出告發事:
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數度對外發布纜車是「機械遊憩設施」而非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故不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甚至於2005年12月28日公文明示:「『台北市貓空纜車系統新建統包工程』場(共六處場站)免辦建造執照、雜項執照及排除適用建築法全部申請許可案,本局同意備查,復請 查照」。(證物一)上述公文經多位民意代表舉發不法後,台北市政府始終以「貓纜不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惟本府為求審慎周延並廣徵意見,乃委託辦理『貓空纜車系統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確認開發行為對環境無不良影響。」答覆(證物二)。因此,被檢舉人明知貓空纜車建案既未經環境影響評估、亦未申請建照、雜照及其他許可證等,竟仍即貿然准許其興建,實難辭其咎。
二、時任台北市市長之被檢舉人馬英九為順利兌現其選舉政見,竟視上述法令規範於無物,務求貓空纜車於其台北市長任內完工以便其履行選舉政見以求順利當選總統。爾後,貓空纜車在94年11月10日開工後,台北市政府評估民間人士接手營運之意願過低,明知大眾捷運工具須經詳盡環境影響評估及所有證照申請始得興建及營運,被檢舉人竟草草於2006年3月2日會議將貓纜定位為「大眾運輸工具」並順理成章轉移給台北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主管機關之規避法律鑄成日後災害之惡行莫此為甚。(證物三)(證物四)
三、然而,貓空纜車自興建起至營運迄今已造成基座邊坡水土流失、基座掏空結構堪慮、運行噪音超過標準……等危害,乃至停駛期間兩個月內,已支付管銷維修費5000萬元,此所造成人民及社會法益之重大侵害。(證物五)被檢舉人無視上述災害之侵逼,竟於2008年9月30日強烈颱風薔密侵台後,仍不顧公共安全堪慮而執意讓貓空纜車恢復行駛,其枉顧公眾安危、蔑視社稷福址之劣跡敗露後,於地方民代及民間壓力下終於2008年10月1日宣佈檢修停駛。(證物六)
四、按刑法第一百三十條明文「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本罪以對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之公務員,廢弛職務不為預防或遏止,以致釀成災害者,為其成立要件。「廢弛職務」,指公務員未盡其職務應盡之責任者而言,依公務員職責之性質內容,就各個具體事實,綜合客觀資料而判斷其已達廢弛職務之程度者。「災害」係指災變之發生,使多數之公眾生命、身體、財產遭受損害者。貓空纜車之規劃興建已欠缺法令及證照核准、營運期間亦少有工程維護與安全規範之監督,被檢舉人迄今釀成之災害已造成水土維持及人民權益之重大損害,其等應以上述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相繩。
綜上所述,職司系爭職務之被告發人眾多無由一一列舉,但相關人等均係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仍待 鈞署詳加鑒察。謹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提出告發者,狀請 鈞署詳為偵查,並即予起訴,以儆不法
謹狀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鑒
證物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2005年12月28日公文影本乙紙
證物二:台北市政府回覆議員不必環評之理由乙份。
證物三:台北市政府2006年3月2日會議紀錄及施政報告內容。
證物四:變更台北市文山區纜車路線用地主要計畫案。
證物五:貓空纜車邊坡水土流失、基座掏空結構堪慮、運行噪音超過標準等相關報導影本數紙。
證物六:台北市政府2008年10月1日宣佈貓空纜車檢修停駛之新聞稿及相關報
導影本數紙。
具狀人: (簽名用印)
2008年10月16日
再見了!『郝』『馬』唬的貓纜!嗚呼哀哉!
由台北市前後任市長馬英九與郝龍斌所領銜搭建的貓纜神話,在接連兩個颱風的來襲後,終於幻滅。黃土滾滾奔流至社區民宅的畫面,怵目驚心,郝市府慢半拍的履災反應,錯估情勢的認為一陣風雨後,又是天晴,堅持貓纜工程無誤,在輿論強力質疑與要求下,已在土石流上方營運兩天的貓纜,才由郝市長傲慢的宣布停駛,面對如此不在意民瘼恐懼的郝市府,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周威佑、吳思瑤議員於10月16日(四)上午9:45於台北市議會七樓中庭召開記者會,認為:前有馬市府規避環評、強度關山的下令興建貓纜,繼有後知後覺、只圖拍“馬”屁的郝市府力鞏貓纜,連夜風雨,滑下了國王的新衣,生命財產安全,只得由市民承擔。議員呼籲這樣的貓纜,不應該只是無限期停駛,根本就該壽終正寢!空擲人民血汗錢13億,還得花更多可能的代價,撫平土地與人民身家安全的創痛,郝市府執意爲馬先生設下的停損點,竟是要獻祭貓纜沿線住戶與遊客的血與淚。徐佳青表示:告別貓纜的時刻到了,是該向岌岌可危的貓纜SAY GOODBYE了。
爲了馬英九 苦撐貓纜不停駛
在郝市府強力爲馬先生能順利競選總統成功而強力護航下,看似無堅不摧的貓空纜車,終於因為連下三天的風雨,致使鋼筋橫豎的基座裸露,也揭露了馬前市府,因為技術性規避環評、未善盡水土保持之責,導致貓纜的公共安全有可能產生後患無窮問題。面對貓纜安全終於因為一場土石流引起發酵,馬前市長始終如一的表示這是郝市府的職責,他不便多說什麼,但時間溯及一年前,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全台走透透時自豪地說:「有人說我市長八年沒建設,只會跑步、游泳,現在證明,我還會蓋纜車。」結果貓纜營運首日,六次停駛,他和郝市長被困在空中9分鐘;馬前市長強調「人在做、天在看」言猶在耳,今昔對照,徐佳青議員感嘆的說:上天真的疼惜人民,一場大自然的洗禮,市民平安,而背負著馬英九十字架的貓纜,終於卸下沉重的負擔,掏空的基座,是天在告訴人民,馬英九的神話破滅了,貓纜拼經濟的神話幻滅了,而這未經環評而急促搭建的貓纜國際笑話,應該要吹起熄燈號,跟著“郝”“馬”唬的神話走進歷史。
人命不敵千萬盈收值錢
貓空纜車從規劃到營運,一連串荒腔走板的事件層出不窮,郝市府督責不周,難辭其咎。徐議員表示,當初她被質疑唱衰貓纜,事實證明她無法對錯誤的政策唱樂;貓纜第16號基座土石持續流失,坍方處所覆蓋的大片帆布下,究竟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市府都有義務公諸於世。對於市府頻對外界放話表示,貓纜停駛一個月,將損失四千五百萬元收入之云云,徐佳青沉痛的表示:一個錯誤的市政建設,成了州官張牙五爪宣揚政績的糖衣,知法避法的躲過環評,卻躲不過天理賦予的良心。吳思瑤議員認為,當市政府頻頻以貓纜累積運量突破幾百萬人次,以及幾千萬營收進帳,而沾沾自喜時,在颱風夜,飽受驚嚇的政大御花園與棲霞山莊的受害居民,加上乘坐貓纜望著土石流發生的遊客,情何以堪?如果市府只在乎搭乘人數多少及帶來的票券收入利益,最終會讓市民唾棄。
官員不仁 把人民當芻狗
台北市觀光傳播局局長羊曉東曾於去年表示,貓纜營運品質若真的低到無法接受,市府會考慮停止營運。周威佑議員認為,是時候了,是該讓貓纜休息,讓被貓纜蹂躪的土地休息的時候了。一座遇到打雷、地震或七級以上強風,就得暫停營運的貓纜,在遇到基柱被掏空後,終於讓民眾看清“郝”“馬”唬的工程真相。徐佳青以爲貓纜舉辦告別式的方式,呼籲郝市府必須痛定思痛,終結市民有關貓纜的惡夢。徐佳青、周威佑、吳思瑤議員認為,官員不仁,把人民當芻狗,一個把執政尊嚴與利益看的比人命重要的市政團隊,不僅必須負起政治責任,狗吠火車的災害補救,絕對無法遏止更鉅大的傷害。告別貓纜,是鐵腕,若郝市府枉顧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徐佳青議員強烈表示,她絕對糾舉前後市府責任到底。
記者會中,議員強烈要求郝市府從此暫停貓纜營運。當初興建時,議員就因為地質不穩定而強烈反對興建,最近又在接二連三的颱風襲擊下,貓纜原本已經脆弱的體質早已支撐不住,十六號基座淘空只是序曲,未來還會有多少基座出現問題?周邊居民安危?由誰來替他們把關?即使興建工程費用龐大,也不應該冒險恢復營運,人命關天的問題,不是郝市長或馬總統能夠扛的起的責任!貓纜以死,切勿把死馬當活貓醫!
2008年10月2日
三聚氰胺 市民不安!檢驗安全?! 誰說的算?
「中國、毒奶、腎結石!」堪稱是目前最讓所有消費者聞之色變的詞彙。馬政府政策如雲霄飛車般搖搖擺擺讓民眾提心吊膽的同時,總是在媒體廣告上要「台北好精彩!」的郝市長,卻在這個時候讓台北「好悽慘!」,拿不出身為市長的魄力,將有疑慮的食品下架,讓市民買得安心、吃得放心。今天上午,徐佳青、周威佑、吳思瑤議員在市議會七樓中庭召開記者會,要求郝市長對這次毒奶粉事件立即建立一套妥善的檢驗方式,還給市民食的安全。##CONTINUE##
台北首善之都 檢驗制度槓龜
徐佳青表示,毒奶事件爆發後至今快一個月,台北市衛生局仍以粗糙的程序檢驗可能含有有害物質的食品。九月二十五日台北市衛生局公布的「市售奶精、糊精、麥芽精、其他蛋白質及其衍生物」抽驗名冊(附件),是由衛生局派員至各賣場,隨機抽取架上貨物受檢。但在五十四件檢體中,卻有八件「標示原產地或製造商」不明,卻仍「檢驗合格」的商品,對於衛生署在混亂之際公布產自中國的「合格」廠商,也不再抽檢。衛生局因應三聚氰胺事件,竟然採取這種消極進行抽檢的行為,放任產品原料可能含有三聚氰胺的商品陳列架上,市民健康真的比豬還不如。反觀南部七縣市,早在9月26日即研商出因應方法,對於中國製的商品尤其嚴格把關,要求採取最精密的儀器檢測,對於沒有提出三聚氰胺零檢出報告的食品,一律要求先下架。兩相比較之下,食品安全事件在郝市長心中,顯然不是「台北好精彩!」的必要條件。
檢驗機制霧沙沙 市民廠商都在罵
「對於產地來自中國的商品,若廠商無法自行提供檢驗報告,則先行下架」,是台北市衛生局對目前賣場陳列商品提出的管制方式,表面上看來似乎達到把關的效果,但實際上卻只是亡羊補牢的作法。徐佳青表示,在檢體採樣、儀器等檢驗標準程序都沒有制定的情況下,要求廠商自行送檢並提出合格報告的公信力,實在令人存疑。模糊不清的檢驗方式,不僅讓市民食品安全曝露在高危險的威脅,人人聞奶色變,一些合格的廠商也因為這次事件遭受波及,衛生局應肩負起維護市民健康的責任,先將所有可疑相關商品(不限於產地是中國)下架,同時制定一套嚴密的檢驗標準,並公布具有公信力之檢驗單位,將有疑慮商品送該單位檢驗合格後才能重新上架。
配合老舊儀器 訂出寬鬆標準荒謬!
吳思瑤表示,台北市衛生局應該更積極的站在為民眾健康把關的立場,為防止毒奶肆虐,檢驗標準與儀器設備缺一不可。以今年五月爆發的魚翅含汞事件來說,儀器老舊,以致於誤差值太大,測不出真正的汞含量。還有就是台灣訂的標準往往太寬鬆。日本汞含量標準值是0.3ppm、歐盟、加拿大0.5ppm,台灣標準則是2ppm,硬是比先進國家高出好幾倍。三聚氰胺本來就不是食品添加物,根本不用訂標準,就必須是零檢出。之前訂出2.5ppm就是因為機器太老舊的關係,無法測得太精密才訂得如此寬鬆。
七縣市堅拒黑心貨,台北市被人吃夠夠
吳思瑤表示,從毒奶事件爆發至今,已經有14位台北市民被檢查出腎結石,我們還要繼續容忍下去嗎?(有736位民眾前往市醫檢查,14位腎結石,其中13位是成人,檢出機率約1/50)相較於南部七縣市堅拒中國黑心貨,台北市政府毫無擔當,讓台北市民繼續曝露在毒奶的風險中好幾天。衛生署一下要求下架,一會兒又說2.5ppm就算合格,昨天衛生署又有最新說法,要用「串聯質譜儀」(註:靈敏度可達0.05ppm)未檢出才算合格。問題是,之前從不合格變成合格,三聚氰胺含量在2.5ppm以下的產品,現在是否又變不合格又要下架?台北市政府躲在衛生署背後,不敢吭一聲,隨著無能的衛生署起舞,被黑心奶粉吃夠夠,業者也無所適從。葉金川竟然還強調,現在「只要在架上的都可以吃」,根本就是把台灣人當笨蛋在耍。難道他不知道,連非中國的產品都己經淪陷了,在未全面檢測前,就要人民當「實驗白老鼠」,實在可笑。議員也請這幾天三度吃喝作秀的葉金川記得自己說過的話,下一波含三聚氰胺的食品爆發後,要第四次吃給大家看。
業者自行送驗合格,仍被查出含毒! 誰在造假?
周威佑表示,台北市衛生局放任業者自行檢驗,一旦業者提出民間檢驗單位的「未檢出」證明,衛生局就允許業者上架。這產生了很大的盲點,民間檢驗單位儀器的靈敏度到底是2.5ppm或是0.05ppm,沒有人知道。而且民間單位的公信力一向受人質疑。例如,大潤發先前表示,他們在毒奶粉事件爆發後,除了將乳製品下架之外,也將進口製做烘焙麵包的奶粉送驗,「確認沒有檢出三聚氰胺」,結果呢?最後還是證明有毒。又例如必勝客的超司粉,提供起司粉的廠商「品高公司」說,他們的貨源「乳酪粉」係新加坡永紐公司供貨,貨源係來自紐西蘭「恒天然」公司;而「起司粉」則是來自馬來西亞榮達油脂化學公司,完全不是來自中國。品高公司把產品自行送到「杜夫萊因食品生技安全顧問(股)公司」檢驗,結果「並未檢出三聚氰胺」,事實上必勝客的起司粉是被另一家檢驗單位(暐凱科技公司)驗出含有82.6ppm的 三聚氰胺。到底是誰在造假呢? 昨天晚間衛生局發佈的新聞稿又指出,日前抽驗必勝客同一批起司粉交給衛生署藥檢處檢驗的結果是「未檢出三聚氰胺」。
同一批貨號的起司粉交由不同儀器檢驗竟然有「82.6ppm」與「未檢出」這兩種相差十萬八千里的結果,是誰的儀器有問題?或是衛生署為了消弭人民不安,而在「粉」飾太平?台北市衛生局未調查清楚,就急著發新聞稿幫「毒起司粉」背書。把市民的安全放在哪裡? 議員痛批,這簡直是「官僚殺人」,政府檢驗的公信力也因此盪然無存。而且,很顯然衛生局不能單憑業者自行送驗的報告,就隨便放行上架。
因此徐佳青、周威佑、吳思瑤議員嚴正表示,在馬團隊搖擺不定的政策下,台北市市民健康不應成為新手上任的犧牲品,要求衛生局應立即比照南部七個縣市鐵腕政策,將市民的健康擺在第一優先,拒絕幫自行透過民間檢驗的業者背書,並且應該立即列出政府規定合格具有公信力的檢驗單位。雖然衛生署已發出新聞稿指出「各縣市衛生局已經派員全面清查各賣場通路,幾乎已經完全看不見大陸製造奶粉、奶精」,但目前大賣場尚有多少存有疑慮的商品,因原料來源安全性尚未被證實,但產地並非來自中國而遊走於檢驗機制的漏洞之中?郝市長不可樣樣依循中央的零亂腳步,不但檢測標準要高於中央,更應該將三聚氰胺列為往後例行檢驗的項目之一,不可再將台北市民的健康安全視為無物!
*先前新聞稿誤植為「SGS,台灣科技檢驗股份有限公司」,在此致歉。
2008年9月18日
大巨蛋違法一錯再錯 市府「郝」自為之?
徐佳青議員指出,文化局對於松山菸廠老樹的樹齡認定一直有問題,將枯死老樹鋸開數年輪是最容易的方法,但去年公園路燈管理處竟在議員現勘前夕將證據全部銷毀,不僅藐視議會,更透露出本案內情並不單純。而市府對本身的違法行為開罰,只是左手罰右手,錢轉來轉去都還在市庫裡面,所以教育局根本毫髮無損。教育局與公燈處才膽敢一再累犯同一個違法行為,完全視法律為無物,是因為沒有任何公務員在這個過程中受到懲戒,市政府應該要有官員為此負責下臺,而環保局也應該硬起來立刻勒令停工。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抨擊,市府粗暴地違法移植397棵樹,已證實造成其中103株樹木不幸枯死,是市政府跨部門的集體犯罪行為,郝龍斌市長一再包庇下屬難辭其咎,將擇期至監察院告發,務必要讓涉案的高層官員領不到退休金,因為市民沒有必要花錢養這樣害死上百株老樹的官員。
新仁里李財久里長也控訴市政府,先前在地方舉辦的數木移植說明會造假說謊,教育局無法面對民眾的質疑,居然草草結束會議,現在又違法動工簡直無法無天,當地里民有九成以上都反對市政府這樣的行為,民怨沸騰一觸即發。
今日現勘記者會,議員直擊現場發現,9月12日還存在的蒲葵,今日已被完全剷除,地上留下仍然青綠的殘枝及莖葉,足以顯示急忙在颱風前後期間,火速加緊趕工的結果。議員痛心表示,樹種不可只單就樹莖直徑大小、高度來論斷是否列入保護,蒲葵原本就是中小型的樹種,在這種粗略的審查標準下,無法被列入保護範圍,但該處的蒲葵,均是在日據時代及種植至今,已有非常悠久的歷史,在市府不當的審查標準中被殘暴的移除,實在是台北市民非常嚴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