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

以台北市市有閒置空地做為生存遊戲場地可行性 公聽會通知

主旨:
為生存遊戲玩家爭取市有閒置土地作為合法遊戲空間,遂辦理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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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台北市缺乏對生存遊戲玩家的友善空間,隨著生存遊戲日益成為國民熱愛的休閒運動之一,台北市若能利用市有閒置土地加以規劃,不僅能活化市有土地功能,亦能使生存遊戲玩家有充分的空間,將興趣與體能合一,裨益全民運動有更多元化的發展。

二、經台北市議員調閱台北市所有閒置土地清冊,並與市府財政局、產發局、教育局等單位召開先前會議,羅列可釋出空間有三地:1.北投秀山國小預定地2.內湖康寧段體育場預定地3.河濱公園關山段。並邀請相關團體、社會賢達等熱衷生存遊戲的玩家朋友與會,就場地適宜性參與討論,另亦歡迎各位朋友於會前提供建議空地,以供事前調閱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等其他相關規定,於會中一併列入討論。


邀請單位:台北市財政局、都發局、教育局體育處、產發局、商業處、公園路燈管理處
時 間:2010年4月21日上午9時30分
地 點:台北市議會二樓教育委員會
主辦單位:台北市議員周威佑、徐佳青研究室、吳思瑤研究室
聯 絡 人:
吳志澤 27297708*7034
湯佩儀 27297708*7041
林俞君 27297708*7041


※歡迎各位關心這項議題的朋友前來參加指教。

2010年4月14日

有關「台灣槍淹腳目? 違法槍枝隨處可買」記者會內容澄清

首先要感謝各位熱心槍友的指正,本人虛心受教,並對記者會內容若有造成槍友不安之處,先在此致歉。##CONTINUE##對於記者會及新聞稿內容,本人再次說明如下:
記者會與槍友有關的部份,大約有兩個重點,一是模擬槍的問題。二是子彈的問題。但是絕不是要去禁止或影響射擊運動。
首先,模擬槍的確是被公告查禁的,每年也都有槍友因為持有模擬槍而被處份。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法有明訂,就不再贅述。記者會上展示的有兩支槍,一支近似模擬槍(槍管內有阻鐵,我們已將撞針移除),一支為玩具槍(以CO2鋼瓶為動力)。只因為都是黑色的,現場可能讓記者混淆了。
第二,子彈的問題。記者會上,並沒有說展示的AB彈等特殊的彈丸可以裝在現場展示的玩具槍上。只是有另外秀出網站的照片,部份網站的照片也有說明這些彈丸可以用在哪些型號的槍枝。而部份玩具槍是喇叭彈與BB彈通用的。因為記者會時間簡短,也不太容易詳細說明。不過,重點是,因為子彈的形狀特殊,在穿透力上及殺傷力方面,當然不可同日而語,槍友們稍不注意很有可能因此觸犯了槍砲條例第四條裡面「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因為司法人員解釋法條的能力「莫測高深」,我們也希望能夠透過修法的方式,讓槍友們可以玩得更放心,而不致讓檢警人員有可趁之機。
再次感謝槍友們的指正與鞭策。對於槍友們如此熱心,也勇於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我深表感佩。更希望有機會能和槍友們共同研討槍枝法令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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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議員助理,以上是議員瞭解各位槍友的意見後所做出的回應。

但我想以我個人的立場,向各位再三強調的是,
議員們絕對不是要限縮各位「合法玩家」的遊戲空間,
原本的立意是,希望相關法規能夠規定的更明確,
使合法玩家能有更安全的保障,對心純不軌的不肖人士能更有制裁力,
也使「合法玩家」與「不肖人士」的界線能夠更分明。

而且,現在的情況大家不可否認的是,有許多「模擬槍」被有心人士濫用、改造;
或者改用高危險的彈藥,使「玩具槍」不再只是「玩具槍」,
兩者都可能成為殺傷力強大的武器!

議員們只是希望,在這個網路或各種銷售通路四通八達又難以一一控管的狀況下,
能夠使相關單位更重視這個漏洞,
再者,記者會上的訊息傳達,
確實礙於時間限制無法解釋到讓每個記者都瞭解我們的意旨,
我們也無法要求或是強制記者用怎麼樣的文字、畫面來呈現。

加上記者會現場確實我們也只用了一把「玩具槍」做實際擊發的動作,
可能讓記者有所誤解,以致於使槍友產生議員們想「限制」各位休閒活動的誤解。
在此也感到非常抱歉。
僅以這樣的回應,向各位槍友做簡單的回覆,若有什麼建議也請不吝指教。


p.s 我們的部落格以往都沒什麼人氣,結果這次引起這麼強烈的回應,
才知道原來我們的部落格還是有人在看(苦笑~)。
但,還是真的謝謝大家的指教!
如果其他的議題也能得到像大家這樣的重視,那就更好了。

2010年4月13日

台灣槍淹腳目?違法槍枝隨處可買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徐佳青、吳思瑤今天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改造槍枝泛濫,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查獲的非法槍枝1733枝,其中956枝是改造槍枝,而且絕大多數是由模擬槍改造而來。所謂模擬槍,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新增「模擬槍」之管制條文:「具打擊底火且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者,為模擬槍。模擬槍,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查禁。」而這些黑道改造槍枝的最愛,在市面上幾乎是隨處可買。##CONTINUE##周威佑今天在議場上就拿出一把購自坊間的黑色貝瑞塔模擬手槍(M84),不僅具有打擊底火,而且外型、構造,甚至重量都跟真槍類似。擊發後還可以跟真槍一樣拋、退殼。只要把槍管裡的阻鐵去除,經過改造,再配上子彈,就能成為具有殺傷力的手槍。不過,周威佑認為,模擬槍之所以成為查禁非法槍枝,問題其實不在賣槍的店家,而是買槍人的心態。模擬槍因為受到黑道愛戴而成被列為違法槍枝,對愛槍的玩家來說,不啻為一大損失。
此外,吳思瑤議員還指出,現在坊間最常見到的BB槍,係利用壓縮空氣為動力的玩具槍,雖然只要發射能量不超過20焦耳/平方公分就不被列為管制槍枝(按:焦耳為能量單位,1焦耳的能量大約可以讓1c.c.的水,溫度上升0.24度)。但是隨著時代不斷進步,即使發射能量不到20焦耳,只要換上特殊的子彈,一樣可以具有殺傷力。例如一些金屬製的尖頭喇叭彈(如拍賣網照片)、或者打入動物體內後,子彈會破裂造成嚴重內傷的達姆彈(如拍賣網照片)、穿甲彈,甚至有些彈頭已做得像刺針(如記者會現場展示、拍賣網照片),要穿入人體皮肉層已易如反掌。這些子彈搭配低於20焦耳的BB槍,同樣具有殺傷力,已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所述「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因此,吳思瑤建議警察局要與內政部研商,如何對這些潛在具有殺傷力的子彈進行管制。(註:要發射這些金屬製的子彈,通常要伴隨著更換槍枝內部的零件。網路上都有售。)
徐佳青表示,除了上述模擬槍、壓縮空氣槍這些未被列管的槍枝之外,目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列管的各式民間槍枝就高達973枝(這裡指民間槍枝,不包括治安機關所擁有之槍枝)。其中最大宗的是射擊運動槍407枝,分屬各射擊運動及生存遊戲協會所擁有。其次是捕魚的魚槍288支、打獵用的獵槍96支。其他還有機關團體警衛申請配備手槍51把。另外比較特別的是,台北市民持有用來自衛的制式槍枝有來福槍2把、制式手槍20把。這22把自衛槍枝,因為當年內政部擔心民間持有威力強大的槍枝會造成社會問題,因此訂定了「自衛槍枝徵借辦法」,將民間的自衛槍枝全數徵借回來,集中保管。目的是希望用時間,讓這些自衛槍枝的主人逐漸淘汰。(註:民間持有的自衛槍枝,依自衛槍枝徵借辦法第13條「自衛槍枝持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怠於交付徵借時,得強制徵借之。」市警局實際徵借來福槍2把、制式手槍18把。)
三位議員表示,台北市暗藏於大街小巷的列管槍枝就有將近千枝,而隨處可買的違法模擬槍或配合金屬子彈具有殺傷力的壓縮空氣槍,更是隨時威脅著台北市民。真的是台北槍淹腳目,由於槍枝狙擊距離遠,台北市民恐怕只能自求多福了。
附錄一:
有關於壓縮空氣槍是否具有殺傷力的問題,司法院曾經於民國81年函示(司法院秘書長81年6月11日第06985號函),對殺傷力認定標準為:「在最具威力之適當距離,彈丸可以穿入人體皮肉層之動態為基準。」當時並擬定了20焦耳/平方公分做為衡量的標準。這個函示是在18年前所做出的解釋,由於當時彈丸僅為圓形一種,不像現在市面上這麼多樣化,彈頭材質也日新月異,要穿入人體皮肉層,所需之動能已經不像以前這麼高。例如一些尖頭的喇叭彈、或者打入動物體內後,子彈會破裂的達姆彈,甚至有些彈頭已做得像飛鏢,要穿入人體皮肉層已易如反掌。而這些具有高度殺傷力的子彈,在許多拍賣網站都可以買得到。議員呼籲,對於彈丸的型式,警方應該要有更積極的管制作為。而且不排除進行修法。

附錄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4條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第20之1條 具打擊底火且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者,為模擬槍。模擬槍,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查禁。
模擬槍之輸入,應先取得內政部警政署之同意文件。
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第一項公告查禁之模擬槍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併命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但專供外銷及研發並向警察機關報備者,不在此限。

市醫賺郝大 慢性處方濫收掛號費


台灣慢性病病患逐年增多,許多患者都有持慢性處方箋至醫院領藥的經驗。近日議員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台北市聯合醫院身為公立醫療院所,對民眾醫療保健方面的福利照顧應該更加周全,但北市聯合醫院卻與這樣的意旨背道而馳,對慢性病患者持連續處方箋,純粹向院方所設之藥局領藥的行為收取如同一般看病所需的掛號費用。對於北市聯醫這樣的作為,議員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的衛生署,早已對於地方醫療院所相關問題提出建議,認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純粹請領藥品,應不得再收取掛號費。但台北市衛生局對衛生署這樣的建議,並未立即要求所屬北市聯醫取消掛號費用,僅以「是否取消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掛號費」列入考核做為相應措施!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北市聯醫每年獲利高達數十億,卻寧願大張旗鼓的分配給醫療人員做為獎金,也不願讓市民在醫療上獲得更大的照顧。議員們強烈抨擊衛生局的做法,認為衛生局根本忘了自己應有的本份,而放任北市聯醫把營利當做主要目的!##CONTINUE##去年十月,衛生署針對民眾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簽至醫療機構請領藥品,在部分醫院仍需繳交掛號費的情況發出公文建議(附件一)。衛生署認為,雖然掛號費屬於行政管理費用,無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定,但若僅是單純領藥,沒有看診且亦無調閱病歷之事宜,應不得再收取掛號費。並要求各地方主管機關輔導所轄醫療院所,使其能確實配合。就衛生署這樣的建議,議員表示支持,但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衛生局身為北市醫療院所的主管機關,不但未盡其職責有所作為,為病患著想,反而將這樣的責任推給各醫院機構自行決定,僅以「列入醫院評鑑項目」的作法來「要求」醫院,取消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收取掛號費的不當制度。議員不禁想追問,北市衛生局的鐵腕,就只有這樣而已嗎?

除此之外,議員們調閱資料後發現,設立於北市的39間公私立醫療院所,僅有14間還在收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簽的掛號費,大多數的醫院已經不再收取這項費用,而這14間內就包含了我們北市所有聯合醫院(附件二)!議員想問問衛生局,北市多所私立醫院都已經將這項費用取消,何以做為公立醫療院所的北市聯醫,遲遲不願意取消這項不合理的費用?還是我們的衛生局早就已經轉型為營利單位?

更誇張的是,議員們發現北市聯醫各年度都發給醫療人員高額獎勵金(附件三)!97年度光是發給醫療人員的獎金總數就高達10億!議員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認為北市聯醫身為公部門醫療機構,不但不為民眾著想盡速取消這項費用,更把這些市民的血汗錢拿來做為「獎勵」!議員對此行為感到非常不恥,認為衛生局這樣吸血不眨眼的荒誕行徑,根本是在病患傷口上灑鹽,簡直不配做為市民健康把關的單位!

記者會中,台北市聯合醫院副總院長黃遵誠承諾,議員關心的慢性病掛號費問題,衛生局已擬將這項費用取消,但就政策上的考量,仍然希望民眾能持處方至一般藥局領藥,一來也分散醫院人滿為患的情況;一方面也可避免在院內受到感染。議員對衛生局這樣遲來的改善雖腳步較慢,但也表示肯定,更要求盡快全面釋出處方箋,使病患能夠享有便利、公平且合理的醫療照顧。

2010年4月12日

首長的「豪宅」輕鬆入住,人民連「好窄」都買不起

近日,高房價、低薪資的現象越來越嚴重,「無殼蝸牛」、「M型社會」的話題又再度被燃起,成了小市民最不想面對的真相。《住展雜誌》發佈最新的「購屋痛苦指數」,就大安區而言,已飆高至45.9,意指一般雙薪家庭平均必須不吃不喝45.9年,才能買的起一戶35坪的新成屋或預售屋。如此堪憂的社會問題,想必郝市長根本沒看見,因為徐佳青議員調閱首長宿舍相關資料後發現,正當百姓勒緊褲帶在存錢買屋的同時,台北市政府的局處首長們,正悠閒的在低調豪宅內眺望北市夜景,欣賞由小市民們組成的車水馬龍…。
##CONTINUE##

近幾年來,台北市政府大力推動都市更新計畫,不但鼓勵民眾及建商參與,更將多筆市有土地投入都更,除了藉此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更企圖減緩各區發展不均的狀況。但徐佳青議員發現,近20筆市有土地參與都更後,市府分配所得的62戶中,有16戶附雙車位的低調豪宅,坪數大約在50-62坪之間,原本可以公開標售,為市庫增加一筆數億元的收入,但「慷慨又體恤」員工的郝市長竟將這16戶新屋分配給市府首長做為宿舍之用(附表一)!不但如此,這16戶高級新屋,為迎接首長進住,還動用超過一千六百萬的公帑為這些新屋打點,光光裝潢費用、家具費用就高達一千一百萬,也一併由人民買單(附表二)。徐佳青議員不禁強烈懷疑,這是不是市府都市更新的另一項目的!

除此之外,徐佳青議員更替租不起高檔房屋的小市民抱不平,這些住在新豪宅的16位高級首長中,每月只要扣回首長租屋津貼700元的超低額「房租」(附件三),就可以享有豪宅般的宿舍,水電、保全等相關雜支都由租不起房子的小市民買單。另外,更令人恨得牙癢癢的事實:這16位大官們,至少有5位在台北縣置產,更有5位在台北市大安區、中正區或內湖文山等地擁有自己的房舍(附表一)!徐佳青議員想請問首長,是不是這些金窩銀窩勝過自己的狗窩?不然怎麼會一反常理的,捨棄溫暖又溫馨的家園,而投入沒有情感的官舍懷抱?

徐佳青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推動的都市更新,應該由首長帶頭做起,將宿舍規劃在市郊地區,減緩市中心的壓力,如果連首長都無法以身做則,都市更新對市民來說也只不過是虛華不實的政策。況且,都市更新之後衍生房價飆高的問題,已經模糊了原本的立意,市府參與的都更已有數筆公開標售後炒高當地房價的前例,此例一開,市府就成了建商炒樓的幫兇。而今,又發現這樣令人「社會觀感不良」的事實,大官們非但沒有苦民所苦,更踏著市民的血汗悠閒度日,議員不禁感嘆,真的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2010年3月31日

台灣版警察故事 郝市長不能不支持


知名台灣獨立電影工作者鄭文堂,今年度最重要執導作品《眼淚》,已巡迴台灣各地映演,上院線後佳評如潮。《眼淚》取材以警察辦案的程序鋪陳,不同於港片擅於以勇猛無畏喋血式呈現警察故事,鄭文堂導演以警察偵案時的內心流動,細膩的呈現人在面對所謂的是非正義時,因著不同的位置而產生不同的角度,也使人瞥見了過去的年代,台灣警民互動的縮影。有感於鄭文堂導演的用心以及電影《眼淚》深度探討社會面相,台北市議員李建昌、周威佑、徐佳青、許淑華、吳思瑤偕同導演鄭文堂連袂於今(3/31)召開記者會,不僅預告本周五(4/2)晚間七點將於西門町絕色影城包場,議員更呼籲台北市長郝龍斌,應該要鼓勵警察同仁及公務員觀看《眼淚》,因為這是一部真正關心警察內心的故事。##CONTINUE##近幾年來,台北市政府大力推動各藝文產業的發展,這三年補助台灣電影製作經費達4200萬之多。以包場方式鼓勵公務員及市民參與國片閱看,成了刺激票房的首響砲,更使得市民對國片產生新一波的熱情。目前已就《聽說》、《艋舺》、《臉》 ……等七部片子(附件一),做過包下戲院八個場次的放映,其中郝市長更以特支費包下一個廳院,讓公務人員進戲院支持國片《海角七號》。議員表示:台北市長郝龍斌與副市長李永萍斧鑿首都影視產業的用心,可見一斑,但是若能讓國片精神藉由公部門的力量揮發其深度,才是扶植台灣電影發光的立基之道。因此,議員們邀請郝龍斌市長、李永萍及林建元兩位副市長、文化局局長謝小韞、警察局局長謝秀能於4月2日晚間七時到西門町絕色影城觀看《眼淚》,更籲請市府包下場次率領警察局同仁暨相關公務人員到戲院看電影。議員認為: 《眼淚》所想表達的是對人性更多的關懷,同時也解構了在威權時代警員辦案不得不然的無奈,這之中隱含透露的是對轉型正義堅持,也是對人權伸張不周全的慨歎,時至今日的台灣,都必須做不間斷的努力。

台北市政府行銷國片多所方式,其目的不外讓台灣影視產業可以愈發蓬勃,因此對於國片的支持不應有所偏廢或預設立場,特別《眼淚》這部片著重在警察辦案時的內在流動,是一部相當具省思且能進入到警察內心世界的佳片。議員們共同表示: 《眼淚》所揭示的議題,不分任何地域性,警員辦案的界線,是外人無法理解的無間道,這是一部市長應該看、警察更應該看的電影,希望台北市政府不要自外於台灣其他縣市,以既往支持國片的方式,拋磚引玉讓更多人可以進入警察眼淚的心靈世界。

2010年3月26日

郝呆救災大小眼 民眾捐款都被騙


去年(2009),台灣南部因莫拉克颱風來襲,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各地方政府、民間組織均紛紛發起相關救災行動。內政部統計各地方政府八八風災捐款支用執行狀況,赫然發現台北市政府的執行率竟直逼99%(附件一)!周威佑、徐佳青及吳思瑤議員均無法將這樣的高效率與平日的施政表現相連結,因此檢視捐款使用項目內容之後,發現這樣的高效率,原來都只是華而不實的紙上作業!不但如此,議員將以往重大災害市府捐款支用情況重新審視後發現,郝市府不但打腫臉充胖子,更是中國台灣兩樣情!處理台灣重大災害時效率不彰,但面對中國川震,北市府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將鉅款在短時間內,就雙手奉上。除此之外,議員更發現北市府在重大災害資金運用上的嚴重瑕疵,使民眾的愛心捐款淪為北市府朝貢的祭品。##CONTINUE##

內政部社會司近日統計八八風災各縣市勸募支用明細,台北市政府支用執行率高達99%,在整體統計資料中名列前茅。但攤開詳細支用情形列表後卻發現,其中「補助屏東縣林邊鄉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方案」、「台北市中繼國宅莫拉克風災災民緊急安置方案」、「民間廠商支援屏東縣林邊風災搶救經費」及「屏東縣霧台鄉教育支持計劃」等市府各單位負責的救災計畫,都是「撤案」、「無使用需求」(附件)。這些濫竽充數的計畫,總計核准經費將近4500萬,郝市府也一併計入「已支用」範圍,難怪能把執行率衝到近百。扣除這些經費,市府只不過支用不到一億的勸募金,執行率馬上掉三成。也就是說,八八風災至今,捐給台北市政府的錢,還有三分之一留在市府,根本沒有送到災民手中!議員強烈質疑,這是不是有欺騙之嫌?不但將人民的愛心付諸流水,更隱瞞辦事不力的事實。

所有勸募捐款人都有權利將自己的捐助指定專用項目,對於每次災害剩餘款項的處理,市府於2002年成立「台北市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自九二一後之重大災害捐款支用餘額,移至該專戶內。議員表示,這個委員會設立有其必要性,對於災害後續協助有專門單位主責也是議員所樂見。但中國川震時,市府竟不顧委員會設置要點中第七點明列之「捐款人已指定用途或地區者,依其指定用途或地區使用。」擅自動支專戶內6400萬元捐贈給特定單位使用,不但失去了民眾捐助特定災害的心意,影響日後捐款意願,更讓民眾的愛心淪為朝貢的祭品。議員對市府處理這筆鉅款的方式表示強烈不滿,要求市府立即察明專戶內所有款項動支是否有其他類似情形,並對相關人員做出懲處。

除此之外,議員比較了北市府對於八八風災、南亞海嘯以及川震的援助方式,更加肯定郝市長充其量只是貼在中國冷屁股上的可憐角色。八八風災時,市府提出多項計劃,其中都發局提出的「中繼國宅緊急安置方案」,遲至八八風災過後37天才提出申請,對災民「緊急」安置問題根本是遠水救不了近火,也難怪計劃無疾而終。另外,台北市政府原民會負責的「屏東縣霧台鄉教育支持計劃」更是有「錢無處花」,一千多萬的經費,也只是「匡列」在案,至今分文未動。再者,北市府教育局主責的「八八風災災區學校復建」計畫,核定的四千萬元雖已大部份執行完畢,但救助學校數量高達420所,平均一所學校僅分得不到十萬元的補助;反觀四川大地震,市府將專戶內撥出的6400萬「捐贈」給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錢」進川震災區協助「一所」學校校舍重建。而且,當地網站僅用「中國台灣地區紅十字組織」的頭銜草草帶過捐款單位,不但大吃台灣豆腐,更讓台北市政府顏面無光。學校的落成啟用,均不見台北市政府代表出席,就連當初要求展示的市徽,也僅被放在一個偏僻角落。議員想問問郝市長,這樣到底是「救災」還是「進貢」?

為此,周威佑、徐佳青及吳思瑤議員對市府處理災害勸募金的作法強烈譴責,認為市府不但把民眾對災害的同情心棄之如糞土,仗著民眾的信任,將災害勸募金玩弄於股掌,更讓台灣的尊嚴再度受到重擊。最後,三位議員強烈呼籲郝團隊,應老實公布實際支用數額,並重新檢視委員會的審議是否違法,還給民眾一個公道。

2010年3月17日

生態殺手郝市府 圖利業者郝厲害



台北市政府不顧自然資源永續發展,將保護區改為特定用途的行為早已時有所聞。如今,台北市極為珍貴的溫泉資源,又要在這無腦市府與業者的利益交換之下被無情摧毀。台北市四大溫泉區中的新北投及行義路溫泉業者近五十家(新北投25家、行義路24家),行義路溫泉全數位於保護區內,照理說,在保護區內的業者根本無法取得合法使用權,且這些業者的水源取得均屬非法。基於自然資源保護的立場,台北市政府應積極告發取締,要求業者停業並開罰,但眼看溫泉法中規定的七年改善期限將至,台北市政府不僅未對相關業者祭出鐵腕,反而急著替這些違法業者量身打造特別的「台北市溫泉區管理計畫」,企圖讓這些後台強硬的溫泉業者能「重獲新生」。市府隻手遮天的行為,付出代價不僅是高達近十億的計畫經費,更有國土安全上的重要問題!其中是否存在著龐大的利益交換,也就不得而知。因此,今日(3/17)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為此召開記者會,戳破郝市府長期以來假藉保育生態之名,而行破壞、勾結之實的醜態!##CONTINUE##土地水源均非法 照做不誤有靠山
台北市現行「台北市溫泉區管理計畫」中,一共劃設了四個溫泉區,目前已開發的新北投及行義路溫泉區均位於保護區中,且水源之取用全部來自國家公園內,除此之外,該區地質敏感地更是帶高達120多處(附件一),由此可知該區域根本不適合大規劃的開發。計畫初期審查會議上,時任審查委員(現任副市長)的林建元也表示:「台北市溫泉管理計畫之經營管理係以觀光行銷為主,與國家公園的設置目的相互衝突…。」此即明白指出這些非法溫泉設置長久以來對生態景觀都是一個重大威脅。
水源分配選邊站 人民生活不用管
此外,溫泉區內水量分配亦是一大難題。每逢枯水期即嚴重缺水的新北投區,每日農業灌溉用水量為8000CMD,與該計畫中評估溫泉每日水量相同,計畫一執行,勢必馬上面臨與民爭水的問題!徐佳青議員非常遺憾的表示,土地使用、水源短缺的問題顯而易見,一心想讓「台北好好看」的市府,怎麼會看不見?從市府選擇視而不見的態度來看,與業者之間是否存在什麼樣的利益勾結?自然無庸置疑。
人民辛苦納稅錢 官商溫暖洗澡水
該計畫僅就新北投與行義路溫泉區而言,光就建造設備、重新埋管的工程經費即高達近十億(附表二),這還尚未列入日後維修保養等可觀支出,但顢頇市府卻能大言不慚的邀功,認為此計畫執行後即可向業者收取相關使用費,每年可替市庫增加1000萬的收入,成本效益比例之懸殊,要上百年才能回收。徐佳青議員不禁要替人民問問郝市府,為何大家辛苦的血汗錢,要大筆投入在特定產業身上?為何要用納稅人的錢,來建造這一棟棟違法、危險又破壞生態的豪華宮殿。
市府目中無人之舉雖已不是第一次,在這項計畫審議中更是嚴重,市府不但不尊重專業,指稱審查委員意見僅列參考,要求委員勿以「委員治國」的心態來審議該計畫!徐佳青議員對郝市府在這項計畫上種種可惡至極的作法大表不滿,表示這項計畫根本是假藉發展觀光之名;行破壞國家公園保育之實;為圖利特定業者之不義,視環境生態於無物!因此,徐佳青議員強烈要求台北市政府對此計畫全盤退回重新審議,務必將自然生態與環境安全視為首要,否則將不排除會同相關團體對市府提出告訴。

2010年2月11日

蘇盈貴們,勞工朋友以你為恥!!!



勞工之恥!身為勞工權益的捍衛者,台北市勞工局竟然違法打壓臨時人員。台北市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近一百位臨時人員遭受就服中心不平等對待,勞工局在未經勞資協商,就片面變更工時,要求臨時人員每兩週要多上班四小時。也就是隔週六還要正常上班。(原本係比照公務人員,每週上五天班,每天八小時。)臨時人員向勞工局要求進行調解,沒想到勞工局態度強硬,不僅調解不成立,還「秋後算帳」、「殺雞儆猴」,將帶頭的員工「炒魷魚」。議員痛批,勞工局長蘇盈貴放任下屬亂搞,身為勞工主管機關,竟然用低劣的手法打壓勞工,蘇盈貴應該下台負責。##CONTINUE##
隸屬於台北市勞工局的就業服務中心驚爆勞資糾紛,就服中心一百多位臨時人員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適用勞基法後,仍比照公務人員上班時間,每週四十工時,長期以來運作正常。九十七年底,就服中心換上新的主任張煜輝後,強硬要求臨時人員以及外包人力,必須比照勞基法的最低條件---每兩週八十四工時。但是這樣的勞動條件變更,卻沒有經過勞資雙方合意。此舉違反了勞委會80.10.23的函釋,「勞動條件係由勞雇雙方協調之約定,雇主欲變更降低工作規則中優於勞動基準法之勞動條件,仍請與勞方協商之。」 雖然臨時人員反對,甚至在勞資會議中,提出勞方高達百分之八十反對,百分之二十未回答及無意見的問卷結果(如附件),資方竟然無視勞工反對,強行結論施行每兩週八十四工時,並要求勞工補足一整年所欠工時。面對勞工們的反彈,就服中心的方法很簡單,不簽新約就回家吃自己。吳○○、施○○、林○○等三位就是為了工作,不得已簽下不合理的新約。
勞工局惡行一:違反勞基法,片面更改勞動條件,刁難員工請假
勞委會80.10.23台勞動一字第27545號函釋,「勞動條件係由勞雇雙方協調之約定,雇主欲變更降低工作規則中優於勞動基準法之勞動條件,仍請與勞方協商之。」但是勞工局顯然托大,不理會勞委會的函示,未經勞資協商即自行將每週四十工時變更為兩週八十四工時。對不聽話的員工處以「解僱」的極刑。此外,如果沒有送交補工時的表格,連請假都不准,假單會被退件。
勞工局惡行二:惡意解僱勞方意見領袖
對於就服中心片面更改勞動條件,引發臨時人員反彈。曾○○小姐等幾位勞工意見領袖發起連署,要求就服中心進行勞資協商,並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去年12月28日調解不成立,12月31日帶頭的曾○○小姐就被外包人力公司告知,不被續約。由於曾小姐在就服中心的績效數一數二,卻只有她不被續約,針對性十分強烈。外包人力公司還特別向她表示歉意。議員譴責勞工局就服中心根本就是「秋後算帳」、「殺雞儆猴」,惡意解僱勞方的意見領袖。就服中心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4條:「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工局惡行三:不發薪資,惡整員工
另一名反對資方變更工時的黃姓員工,在12月31日換約時,將契約上要求補足去年所欠工時的無理條文劃掉,改成「依勞基法辦理」。就服中心收了契約,一時也沒有發作,等黃姓員工一月四日來上班,工作一整天後,到下午六點才跟他說不用來上班了。就服中心收取黃姓員工的勞務給付後,竟不發給一月一日至四日的薪資,積欠至今超過一個半月。議員表示,就服中心如果不續聘,可以早點說,將黃姓員工的契約退件。但是卻讓黃姓員工像傻子一樣,白白工作一整天。根本就是故意惡整。
就服中心的行為,其實就是解雇黃姓員工。但是就服中心人事主任林義焜在今年1月29日的協調會上卻還硬拗說黃姓員工是「自動辭職」。議員反問,如果是「自動辭職」怎麼還會把99年新契約簽給就服中心?林義焜的自動辭職說,實在令人噴血。其實重點說穿了就是「不聽話的員工就fire掉」。
勞工局惡行四:上班時派替代役男當「背後靈」,對勞工施壓
就服中心對於這群不聽話的勞工,除了解僱之外,還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一位張姓員工遲遲不願簽下要求補工時的新契約。1月4日,就服中心竟然派一位替代役男整天站在張姓員工的後方,造成她極大的壓力。再加上就服中心站長當日連續電話關切,雙重壓力下,逼得張員簽下不合理的契約。議員質疑,原來勞工局申請替代役男,除了送公文,還有當「背後靈」的功能。
勞工局惡行五:知法犯法,未訂立工作規則
勞基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如違反此規定,依同法第79條規定,應處新台幣6千至6萬元之罰鍰。但是就服中心臨時人員在97年1月1日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後,迄今未訂立工作規則,已違反勞基法,更違背勞工局本身積極輔導事業單位訂立工作規則之政策。勞工局知法犯法,包庇自家人。議員要求勞工局立刻開鍘。
台灣勞工陣線理事張烽益表示,這些臨時人員在就業服務中心大多是屬於第一線的人員,專門輔導失業勞工就業,沒想到,自己卻面臨失業的危機。勞工局無法給這些人穩定的工作環境與工作心情,如何能對其他失業者做好服務?而勞工局所屬單位知法犯法、惡行重大,主事的就服中心主任張煜輝顯不適任,蘇盈貴應棄俥保帥方為上策。
議員表示,97年底就業服務中心換上新主任張煜輝、人事主任林義焜之後,整個臨時人員的勞動條件就大縮水。但是令勞工朋友更失望的是,身為勞工權益的捍衛者,勞工局長蘇盈貴面對就服中心的違法作為,竟是力挺資方到底。也因為如此,讓整個勞工局都變得蘇盈貴化。議員要求勞工局應深入調查就服中心非法解僱員工以及其他違反勞基法的事實,對就服中心進行裁處;其次,被非法解僱的員工應恢復其工作權,且自非法解僱日起至恢復工作日止之薪資應照算。如果一個月內,勞工局無法給被解僱員工一個合理的交代,議員將會有其他後續的動作。

會中,勞陣理事張烽益憤慨的表示,勞工局身為勞工權益之把關者,總是冠冕堂皇的說勞工局對勞工權益是如何全力捍衛,但這些自稱勞工救星的官員身份轉換為雇主時,卻如此囂張跋扈醜態百出,對此現象,勞工陣線大感不恥。
而北市產業總工會組訓組組長洪連佐則高分貝對勞工局這種秋後算帳的作法感到十分憤怒,不但工時的變更,未徵求勞方的同意,就服中心便逕自變動成對勞工不利的條件,更誇張的是,上年度的工時,竟然可以「移轉」到這個年度「補足」?這些就服中心的員工,礙於上級以續約與否做為威脅,以及周圍同事不簽約者均未得到續聘合約的事實,這些重重壓力,使他們不得不簽下這個無理至極的合約。試問,這樣的勞工局,真的是在幫助勞工,還是在打壓勞工?
陳情代表黃先生指出,就服中心98年12月30日片面變更契約,增加工時,並要求員工以此條件為新約重新簽訂,黃先生將該條條文劃除之後呈上,並未得到就服中心任何反應,因此在今年1月4日仍正常上班,但之後卻遭到就服中心通知不續聘,亦不發給1月4日的工資,黃先生要求就服中心給一個能說服大家的答案,就服中心到底是依照哪一條法律,將其惡意解雇?
陳情人曾小姐,亦是這次事件的意見領袖,明白的指出當時契約變更事件發生情況,她發起了六十餘人的連暑,希望局長能夠聽見這個聲音,協助他們解決這次問題。但沒想到,他辛辛苦苦蒐集到的連署意見及相關文件,竟交至主任的手上!更告知她「因為是你帶頭的,所以你不被續聘。」讓他不但心碎,更苦笑的說:「沒想到前一天我才在認真的幫民眾找工作,而下一天,竟然換我失業!」
而勞工局全局蘇盈貴化的現象,竟然也在記者會上展現,就業服務中心主任張煜輝不但官腔官調的說:「台北市需要輔導就業人口很多,我們中心同仁都是寶啊!從來沒有什麼變更契約的事情。」更斗膽當眾欺瞞,當初協調會中說明這些員工的契約屬於「不定期契約」,但在今天記者會上,卻完全翻盤,硬是辯稱這是「定期契約」。此舉引起議員強烈不滿,認為勞工局內竟有這種囂張跋扈的主任,不但失職,更是無恥!議員亦表示,勞工局全局上行下效,對勞工如此,對議員亦是如此,目中無人的程度難以想像。甚至要求科長至議會說明,也遭到局長親自「批示謾罵」。
因此,今日記者會上議員聲明,過年後將至監察院提出糾舉,並且依照陳情人的意見,不排除陪同陳情人至地檢署提出告訴。

201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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