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新春大採購 小心便宜貨!過期U CARE 魔力酵素-新瓶舊酒欺騙消費者

元旦連假在即,眾多商品業者希望能在歲末年初創下業績紅盤,及搶食消費券大餅,因此紛紛推出新春促銷方案來搶攻買氣,不僅價錢更『親民』,還有拿不完的好康贈品。民眾也多搶搭這波順風車,給自己來個新年犒賞大採購!但近日徐佳青議員卻陸續接獲民眾陳情,在北市知名百貨公司購買的健康美容保健食品疑似有過期產品但又重新販售的情況,故徐佳青議員於今日12/31(三)早上10:00於市議會七樓中庭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生局及消基會在新春這波採買旺季,要更嚴格檢驗產品相關標示是否合乎標準,有無新瓶裝舊酒的欺騙行為,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CONTINUE##健康食品也能舊瓶裝新酒?
民眾陳情指出,上星期五(12/26)在北市知名百貨公司購買250g裝的「U CARE 魔力純淨酵素」,疑似有內容物過期卻更改標示重新販賣的情況。陳情人已購買該產品多次,認為頗有成效,因為最近該產品推出買一送一的新春開運超值特惠,吸引陳情人再度購買,但外包裝與之前所購買的略有差異:原先購買的產品包裝盒外直接印上有效期限及製造日期,比較先前留下的外盒發現,尚未拆封的外盒上卻多了一張黏貼牢固的金色貼紙,盒底也多了一張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的標示。陳情人基於好奇,刮開貼紙才赫然發現,金色貼紙蓋住的有效期限竟然是「2008.9.30」,盒底另外補貼上的日期,還標明可以再多吃三年!到2011年7月!讓陳情人不禁懷疑,以前食用該產品造成促進腸道作用的現象,是否真的是產品的功效,還是因為吃了過期的酵素造成的後遺症!
維護消費者權益 不應該有春節假期
徐佳青議員認為,該產品主要的功能就為了要改善緊張造成腸胃排便不良的問題,該商品是要經由人體吸收的產品,其相關標示把關應該要更嚴謹,萬一民眾誤食了過期的食品,對身體健康的危害可是難以預料。而這種產品,本來作用就會讓服用者舒腸通便,一旦誤食過期產品,造成身體的其他反應很容易讓民眾忽略,誤以為是產品功效的展現。因此徐佳青議員親自檢視了該產品的所有包裝,發現該產品的標示非常不齊全,僅有外紙盒上印製的期限,內裝產品的瓶罐外完全沒有標示相關訊息,民眾開封後若將外盒丟棄,很可能因為無法辨別使用期限及相關資訊而繼續使用,金錢損失事小,對身體健康造成的威脅性不容忽視。
因此徐佳青議員嚴正要求,衛生局與消基會應該在這段新春期間,加強徹查各大百貨賣場是否有產品相關標示不明確、趁新春大採購的時機,魚目混珠新瓶裝舊酒的行為,為民眾權益把關的重責大任絕對不可因為假期就鬆懈,對無標示但卻在架上販售的商品,也應該立即下架並嚴懲,待重新標示以後才能再行上架,以杜絕廠商因貪圖利益而將消費者權益視為無物。議員也強烈呼籲,雖然許多賣場或百貨都推出誘人的優惠方案,民眾在埋頭搶購之餘,萬萬記得看清產品的相關標示,標示不明或標示疑似有修改的商品,除了拒絕購買之外,更要向消基會等相關單位反應,除可求償外,更可追究廠商相關罰責,切勿因貪便宜而導致身體健康的危害!

2008年12月30日

身障者沒有跨年倒數權利?請“郝”好想一想


近月來,徐佳青議員紛紛接到身心障礙朋友的控訴,抗議市府忽略身障者的平等權,台北市政府歷年所舉辦的跨年活動,完全沒有身障朋友參加的立足之地。此舉讓諸多身心障礙團體非常不滿,認為整個從中央政府到地方,都充斥政治笑面虎,上至總統、下至市長都是操弄人權價值的影武者。徐佳青議員今日(12/30)特別協同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視障聯盟、中華民國脊隨損傷聯合會召開記者會,不僅向市府忽視身障者的平等權表達不滿,同時也對市府花大筆預算逐年擴大跨年舞台,在2009聽奧即將來臨前,卻漠視身障者出席欣賞表演的權利表達抗議。##CONTINUE##豪華跨年 人群散不去 身障朋友進不來
台北市長郝龍斌口口聲聲對外宣誓臺北聽奧絕對成功!還向市府一級單位首長指示,務必配合宣傳聽奧;馬英九總統也在12月8日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內容主張台灣的身心障礙者「享有人人與生俱來的自由、平等權利與尊嚴」。但從中央到地方,從總統到市長似乎都在為身障者的權益賣力演出口頭秀,但真相卻是,政治人物愚弄人民的謊言!市政府舉辦的跨年活動,沒有身心障礙專區的設置,坐輪椅的朋友不能搖滾、拄拐杖的朋友無法暢行,視障朋友走不到跨年舞臺聽蕭煌奇演唱,所有身心障礙者朋友,完全被屏除在跨年倒數的歡樂氣氛之外,毫無立足之地。相較於法國等歐洲先進國家,遇有大節慶,所有觀光休閒場所皆設有身心障礙標章,以利不同需求的身障朋友,能平等享有行動方便者的權利,徐佳青議員直嘆,馬郝兩人宣傳2009聽奧的理念,號稱「臺灣走出去‧國際走進來」,實際情況卻是,跨年舞台一年比一年奢華,接駁計畫永遠不夠周延,「跨年人群散不去、身障朋友進不來」。

跨年專屬強者 弱勢族群迴避
徐佳青議員表示,心靈無障礙與行動無障礙,是一個城市對身心障礙者最友善的表示與環境營造的原則,市府花大錢請大明星代言聽奧與敲跨年通告,舞台搭建逐年擴大,卻無法為弱勢闢建一個專區,讓他們可以跟大多數人一起同樂,使得跨年活動,逐漸成為一個專屬強者的強勢娛樂,弱勢族群根本沒有立錐之地,徐佳青痛批市府,根本就是違反2009聽奧所倡導的平等價值。為此,徐議員與出席團體發表三項共同聲明:
1.基於『聯合國身心障礙人權公約』,請政府給予身心障礙朋友公平參與活動的機會。
2.除了設置專區,更需志工服務櫃台或專門志工在交通接駁點引導身心障礙者進場。
3.聯合國認為豐富身心障礙者之休閒文化內涵需政府積極協助,因此對於使用人民納稅錢所辦理的跨年晚會活動,應該積極考量身心障礙朋友的需求。
細數市府連續10年跨年活動,包括捷運掀頭皮事件、民眾推擠昏倒、救護車無法進入、市府大樓平台乾屍曝曬…等等問題,徐佳青議員表示,活動成功與否,不是比明星多大牌,不是比音響多少瓦,而是人民的歡愉與否以及是否安全無虞的計畫,市府所做的市政行銷編列再多的預算,光是聲光舞台與藝人通告費就花去跨年經費一大半,她呼籲郝市長,不要沿襲馬前市長辦活動總是空有排場,而無實質內涵的陋習,燒光市民納稅錢,卻有條件的限制市民平等享有參與活動的權利,這樣的強人政府,絕不是市民之福。






記者會中議員提出三點嚴正聲明:第一,要求觀光傳播局辦理類似活動時,均應邀集相關團體參與會商,向他們取經,才能真正瞭解身障朋友須要的方向



第二,活動結束後的檢討會,也應該有相關團體在場,檢討該活動是否提供身心障礙朋友一個有善的環境,並提供有待改善的具體建議。第三,觀光傳播局此次雖有針對弱勢者做相關的規劃,但僅止於將身障朋友聚集在一個室內空間,擺上螢幕,讓他們感受的不是一般民眾感受到的現場熱情氣氛,而是如同在家中收看電視轉播,這樣隔靴搔癢的方式,不僅無法將觀光傳播局美意完整表達,也讓身障朋友再度感到被輕忽。



另外,與會的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小姐表示,希望台北市政府能重視身心障礙朋友的權益,他們要的只是「我要參加,我就能參加!」,也提出法國的例子為證,法國將這樣的弱勢族群分成四類,在交通及生活設施上依照各障別有不同的標章,就像是交通號誌那樣的平凡普遍,這樣才是真的能給身心障礙朋友一個溫暖的生活環境。



智障者家長協會總幹事胡宜庭小姐也表示,「沒有殘障的人,只有障礙的環境」!智障者朋友以往都是關在們裡自己舉辦聖誕晚會,因為不友善的交通環境,讓他們無法與一般人一樣在人群中享受過節的氣氛,藉由今天這場記者會,希望不僅能呼籲台北市政府重視身障朋友的權益,改善各種活動舉辦的動線、展區之外,全台灣縣市政府也能響應!



同樣身為大型活動中弱勢族群的視障聯盟理事王錫卿先生也感同身受的表示,「你們的一小步,是我們的一大步」,困擾身心障礙者的交通問題,一直無法有立即的改善,台北市僅有的幾台復康巴士,也無法配合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希望觀光傳播局為了滿足一般民眾的聲光效果之餘,也能給身心障礙朋友一個輕鬆過節的環境。




2008年12月29日

市府特別費“郝”特別!!日日飽食 夜夜笙歌!!



景氣歹歹,「裁員、停工、無薪假」如瘟疫般人人避之為恐不及。失業率再攀新高,不僅小型企業公司難逃此劫,就連以往人人稱羨的科技大廠也一一失守,全民膽顫心驚,就怕成為下一個被裁員的對象,更別提吃年終尾牙獲獎金犒賞了。馬政府上任後,登高一呼,要人民共體時艱,但在北市府各局處主管特別費卻發現官員似乎沒有落實馬總統的訓示,大魚大肉依然故我,完全看不出郝市府的「苦民所苦」。因此今天12/29(一)10:00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周威佑在市議會七樓中庭召開記者會,公布北市府官員「十大日日飽食夜夜笙歌肥貓CEO」,以及「十大良心上司」,看看市府長官們在這個慘淡的景氣寒冬,誰對下屬最用心!要市民看清楚我們的郝市府,在這波經濟危機中,是如何「人饑己饑」!##CONTINUE##郝市府年終特別費排行榜
近兩年來,特別費議題沸沸揚揚引發人民關注,而依據行政院訂定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之說明,首長均有一筆特別費編列,可用來支應餐宴、禮品、賀奠儀以及犒賞員工等,雖然因局處層級高低不同,特別費標準有所差異,但支用方法均在上述四種項目中任意支用。徐佳青議員檢視所有特別費支用情形發現,郝市府團隊依舊朱門酒肉臭,將大部分特別費支用於餐宴者比比皆是,因此特地排出了郝市府「十大日日飽食夜夜笙歌肥貓CEO」,以及「十大良心上司」,結果如附表(一、二)。
徐佳青表示,郝市府各局處首長中,以衛生局邱文祥局長餐宴的比例最高,去年他一共花了31萬8528元在餐宴上,佔了他使用特別費的83%。比例第二高的是研考會副主委翁瑞廷,用了70%的特別費在吃吃喝喝,金額將近20萬元。第三名是捷運局局長常歧德,花了33萬7736元,佔特別費66%。反觀部份局處首長或副首長,把大部份的特別費用來犒賞員工,不僅收攬人心,也不致於落得「不知人間疾苦」之譏。表現最好的是財政局副局長(吳雲蓮接李永成缺),有百分之八十四的特別費(20萬6368元)用來犒賞員工。其次是環保局副局長郭勇以71%(19萬7323元)居次。環保局局長倪世標則以69%(30萬2960元)緊追在後。
為消化特別費預算,官員「卯起來吃」
周威佑接著指出,首長特別費遭到「狂吃」,實在是拜馬英九之賜。之前發生半數特別費被匯入馬英九私人帳戶並申報為個人收入的醜聞後,行政院要求所有特別費都要檢據核銷。多數首長為了「消化預算」只好「卯起來吃」。如果以金額總數來說,郝龍斌用在餐宴的費用73萬3890元是全市府官員中最高的。平均一個月吃六萬餘元。第二到第五名依次是捷運局長常歧德(33.7萬)、衛生局長邱文祥(31.9萬)、法規會主委葉慶元(30.1萬)、勞工局長蘇盈貴(28.7萬)。這些首長寧願把特別費拿來打牙祭,也不願拿來犒賞員工讓屬下佔到便宜。
周威佑也舉例說明首長卯起來吃的「盛況」,以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為例,他單筆宴客就可以吃掉兩萬元公關費(註:事業單位編列公關費,機關首長編列特別費)。單日(9月11日)最高記錄是一天吃掉2萬6844 元。相當於一個小學生整整六年的營養午餐費(每月500元,每學期四個月計)。蔡輝昇吃一天,這個學生剛好可以從入學吃到畢業。何況,蔡輝昇在今年1到10月「只」吃掉21萬元,在市府首長的排行榜還擠不進前十名,其他首長狂吃特別費的情景,恐怕只能以「盛況空前」來形容。
棄兒沒人養 官員吃喝好樂
攤開郝市府團隊2008年的特別費支出,用在吃吃喝喝的宴餐與禮品項目的花費,令人咋舌。對照今年各大公益團體少有捐款挹注之慘狀,許多弱勢族群已面臨斷炊窘境,徐佳青議員表示,酒池肉林的郝市府座上客,難道感覺不到人民哀鴻遍野嗎?綜觀特別費支出,一年來總共花掉納稅人超過三千萬的血汗錢,市府有幾位首長將特別費,用在公益支出?棄兒、遊民已是三餐不繼,失業人口節節高昇,市府首長還在夜夜笙歌、日日飽食,多麼諷刺!餐宴部分就開銷了高達一千多萬元。馬總統嘴上不斷提醒「重視人民社會觀感」,郝市府非但沒有上行下效,還充耳不聞由市府小內閣特別費花費比例看來,簡樸概念早已束之高閣,尸位素餐倒是充斥盛行;不僅如此,市府同仁跟著長官辛苦大半年,首長特別費用在犒賞員工的比例,卻令人寒心,犒賞員工的總額,僅僅只有整年度餐宴的一半。徐佳青議員不禁感嘆,郝市府團隊口惠而實不至的統馭領導,無怪乎,市府政績疲乏,毫無建設可言。

2008年12月24日

國旗出現四部曲:

pic1:記者會場,動物園上方旗幟數0!
pic2:偷偷出現的國旗。
pic3:第二根旗........(悄悄升起)。
pic4:三根旗終於全部重見天日!!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12月23日下午接獲民眾來電:中國貓熊進入台北市沿線的國旗全都被撤掉了,為此,徐佳青議員即刻赴動物園會勘門口,發現動物園聯外三橋樑,道南橋、萬壽橋皆旗海飄揚,而唯獨萬福橋不見旗子蹤跡,因為這正是中國貓熊團抵達動物園的必經橋梁。更令人驚愕的是,台北市立動物園在恭迎貓熊入園前,悄悄將動物園大門國旗與兩面動物園旗卸下,徐佳青議員痛批,這個就是繼陳雲林來台不能舉國旗事件後,又一個凡遇中國,台灣國旗就必須退下的失格例證。##CONTINUE##
徐佳青議員下午四點在動物園大門口會勘,赫然發現動物園國旗不見了,就在徐議員當場請在場市府人員說明,而動物園園方人士姍姍來遲之際,國旗就在眾目睽睽下又冉冉升空。面對議員質問,動物園發言人金仕謙表示,因為前天下雨,導致國旗淋濕,未升上國旗。徐佳青當場指正,她從沒有見過動物園為了把國旗曬乾而不升旗,並要求動物園提交份因雨不升國旗的報告書。

隨後,徐佳青到萬福橋上會勘,徐議員氣憤表示,動物園內國旗迴避了,動物園前方、貓熊行經的路線國旗也消失了,根據『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重要節慶插旗國旗作業要點』,開國紀念日暨行憲紀念日期間諸多路段接插掛國旗,馬英九總統選前也鼓勵大家要愛國旗,但是,在徐佳青議員實地會勘後,發現的是事實,九劉政府從上至下,心中有中國,這個中國不是青天白日滿地紅,從陳雲林到貓熊在台灣的暢行無阻,對照台灣民眾拿旗遭驅離及政府部門徹旗行為,徐佳青直說不勝唏噓。對於每年編列330萬插掛國旗預算的民政局,徐佳青痛批指陳,連國旗都不敢掛了,還浮編這個預算,今年度審預算時,他將要直接請民政局提出說明,並不排除將該筆預算刪除。

「台灣兒童」命不值錢,恨不身為「中國貓熊」!!



在這個景氣寒冬中,台灣小孩三餐無法溫飽的新聞層出不窮,連逛動物園都成為天方夜譚,但馬、郝政府現在卻洋溢著愉悅的氣氛,連袂恭迎木柵動物園中金字塔頂端的嬌客---大貓熊入住。為貓熊量身打造的「新光特展館」除造價高達3.1億之外,其他各項費用也都名列整個動物園之冠,連澳洲無尾熊、或是轟動一時的國王企鵝都望塵莫及,更別提在北市動物園地位卑微的本土保育類動物!台北市政府高唱的三貓計劃早在貓纜垮台之後岌岌可危,動物園收入更大受影響,動物園大力照顧身價超高的貓熊,對其他動物的照顧是否因此而受到排擠?因此,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吳思瑤於今日(12/24) 上午9:45於動物園正門口召開記者會,準備了兩隻名為「獨獨」「立立」的正港台灣本土保育類動物台灣黑熊面見貓熊,除了要求馬、郝政府重視台灣本土保育類動物之外,還希望馬郝能夠真的苦民所苦,不要再有「何不食肉靡」的心態!##CONTINUE##你在景氣寒冬 貓熊住在皇宮
徐佳青議員表示,經濟不景氣,台灣兒童社福機構認養人因為這波經濟危機而失業,減少或停止認養者所在多有,為了兩隻貓熊,馬、郝政府到底要花費多少民脂民膏在這兩位嬌客身上?為了這兩隻中國貓熊,台北市動物園園方2003年起即開始布置的新居,讓一隻貓熊平均可享有約209坪的超大空間;食物來源謹慎小心,怕數量供不應求,除了園內種植,還必須秘密的向竹農採購。根據前動物園園長陳寶忠表示,貓熊一年僅飼養費即逼近千萬元,以97年度預算來看,動物園飼料費用才編列3300多萬,光是貓熊就占用了其中的四分之一。號稱經濟馬上好的馬團隊,不僅讓人民苦哈哈難過景氣寒冬,還讓我們看著中國的貓熊,悠哉舒服的住在總統級皇宮。而這兩隻姓名中帶有政治統戰意味的「團團」、「圓圓」,徐佳青議員也強烈表示,未來可能邀集全北市學童舉辦公投命名活動,票選出北市兒童心目中最喜歡的貓熊名字!
M型化動物園 黑熊貓熊不同命
吳思瑤議員表示,動物園是教育小孩愛護動物,平等尊重生命的主要場所,如今動物園捨本逐末,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特定的單一動物上,反觀園內其他「貧戶級」的動物,明明是具有台灣代表性的保育動物台灣黑熊,八隻黑熊不但一年僅有不到兩百萬的預算,照護人力更是比不上貓熊的高檔;兩隻貓熊一年卻編列高達3718萬的預算!動物園為討好中國,獨厚貓熊,給予超高水準的照護及研究,不僅愧對其他動物,更給參觀的孩童一個不良的示範。因此徐佳青及吳思瑤議員,專程帶來了兩隻台灣黑熊「獨獨」與「立立」代表園內動物來面見嬌客貓熊,也藉此提醒郝市府,應公平對待動物園內每一隻動物,不要讓黑熊都覺得「平平都是熊,怎會差這麼多!」。
台北市政府今年信誓旦旦高唱「三貓計畫」,對貓纜、貓熊即將帶來貓空地區的發展信心滿滿,但在貓纜垮台之後,已不復見這樣胸有成竹的氣勢,反而整個三貓計劃像貓纜塔柱一樣岌岌可危。現在引進貓熊,動物園又再度信心喊話,預計「每年至少增加九千萬的收入」這樣的浮誇藍圖,台灣人民是否還能相信?三貓已經變成散貓,貓熊能帶來的效益期短而有限,徐佳青議員及吳思瑤議員強力要求郝市府,不要再為了替馬總統收拾善後、為了討好中國而粉飾太平,製造空泛的榮景。台灣人民的經濟、民生,才是政府作為的首要任務!

記者會中,徐佳青及吳思瑤議員表示,昨日國旗因為貓熊來台而被撤下,即顯示出市府根本就沒有把「貓熊」當成是單純「動物」來看待,要求大家以平常心來歡迎貓熊的馬郝,早已悄悄的從細微末節 ,將無辜貓熊植入政治化的晶片,把不該是牠們應該承擔的政治重任強加在他們身上。除此之外,動物園內「台灣黑熊」的玩偶了了無幾,更有的商店已經下架,不僅在資源上造成強烈的排擠效應,就連紀念品的市場也被強制壓縮!保育動物的口號高唱,同為保育動物,卻受到這樣不平等的對待,是不是在馬郝眼中,不管是陳雲林或是貓熊,只要掛上「中國」兩字,台灣就得迴避,國旗就得偷偷藏起?兩位議員今日特地前往動物園,還意外的看見警方佈署警力在動物園戒備,讓議員非常難以理解,是黑熊會因為待遇不公逃出籠外抗議示威?還是又把哪位無辜的市民要錯當暴民?因此,徐佳青、吳思瑤議員要告訴郝市長,不要再掩蓋中國企圖一步步進行統戰的事實,如果真的這麼是單純的看待這項「交流」,何不讓廣大的北市學童,甚至全台灣的學童進行命名大賽!票選出一個大家最喜歡的名字!兩位議員強烈的呼籲郝市長,三貓已經變成死貓,不要用貓熊來模糊貓纜危機!



製表:吳思瑤辦公室

2008年12月3日

您 ,“馬”幫幫忙 我的婚宴泡湯了!!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昨晚緊急宣布:明年元旦放四天年假, 1月10日補上班。此消息一出,輿論反應似乎都是樂歪了。但是,卻不是全國人民因為這大利多而雨露均霑,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辦公室今早(12/3)屢接獲民眾陳情,他們一致的苦水是,「被政府瞬息萬變的政策---害慘了!」因為1月10日要補上班上課,他們原定的婚假、家族聚會、補習進修計劃,全都泡湯了。為此,徐佳青議員12月3日(三)下午3時於議會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央官員務必體恤民情,真正做到苦民所苦,治大國如烹小鮮,千萬不要將放連假刺激經濟的美意,反倒成了人民因為倉卒使政,致使苦果自償的窘境。##CONTINUE##徐佳青議員指出,每年全民都會根據人事行政局公佈的次年辦公與休假日(含彈性休假),提早做好來年的計畫,依據人事行政局95年11月10日訂定之「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政府早該循例頒布明年元旦採連續放假。明年元旦為週四,這半年來政府人事單位沒有為元旦是否要彈性休假做任何討論,直到現在要過新年了,才末梢神經麻痺的發現,可能又要被人民批政策九流,趕緊在12月2日晚上決定拍板:「元旦有四天連假,民眾可以多加利用,如此更能刺激民眾消費,補假日就在2009年1月10日。」徐佳青議員表示,這並不是全國民眾都舉國歡騰的好消息,1月10日是周休第一日,現在被政府臨時決定要補上班上課,許多新人早已設計好的婚宴,可能要面臨等無人的窘境;許多學生、上班族當日要參加全民英檢與托福考試竟然無法出席?計畫已久,湊到兩天的家族旅遊勢必報銷…等,這些人的權益,全被政府草率的決定補班日給犧牲了。2009年適逢孤鸞年,許多新人趕在年底前要完成人生重要大事,先前煞費苦心的規劃拍婚紗、決定結婚日、預定餐廳等,就是要在1月10日,與大家分享喜悅。這些全都因為政府決策過程的不周延,而使得民眾叫苦連連,網路PTT更是罵聲不斷。徐佳青認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應該體恤民情,補上班與上課日,能讓民間自行決定,一個政府不能要人民上班就上班,放假就放假,如此將使民無所依恃,整個國家的經濟運作影響更鉅。
一個放假問題搞得中央政府部門雞飛狗跳,台北市政府也因為一根貓纜塔柱的問題,弄得雞犬不寧。徐佳青無奈的說,這個國家從中央到地方所發生的災難,都不該是以單一個案解釋,治大國如烹小鮮,即便是烹一條小魚,也容不得亂七八糟料理。徐佳青議員進一步呼籲,人事行政局必須針對補上班上課日的決議作出懸崖勒馬的裁示,讓民間自行依現行狀況決定,不要讓人民白白收拾政府倉卒決策的爛攤子,這個國家絕對禁不起再被被搖擺政策搞到搖搖欲墜、優勢盡失,不要1月2日經濟拼不到,在 1月10日經濟先衰退殆盡。

2008年12月2日

徐佳青議員控告馬、郝草菅人命



針對貓空纜車因塔柱掏空引發人民生命財產憂慮一事,台北市市議員徐佳青、吳思瑤今(12/2)赴監察院與地檢署,按刑法第一百三十條明文「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亟力催生貓纜的時任市長馬英九及其決策團隊與現任郝市府團隊提出彈劾與告訴。
徐佳青議員表示,因馬英九總統現享有刑事豁免權,但對於馬前市長自鳴得意的政績---貓纜---如今千瘡百孔,任台北市長時更以專簽方式,讓貓纜排除環評的法規,還能免建照、雜照及其他證件許可申請,路線數度變更,徐佳青認為,這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與公共建設是否涉及不法情事,都不該被豁免掉,馬英九總統於台北市長任內,對於貓纜從規劃到興建乃至營運的決策過程,巧妙玩弄法令,知法犯法、便宜行事,徐佳青議員面對受理監察委員洪德旋時,特別懇請監委本公正立場與職權所使,對貓纜一案詳加調查,至於現任台北市長郝龍斌是否對貓纜遇災後,未盡維護市民權益之責,也應進行巡察。
徐佳青與吳思瑤兩位議員,在一一將彈劾證物與監察委員詳加說明後,旋即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以涉嫌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者,對所有參與貓纜決策的台北市府前後任首長,提出告發。
##CONTINUE##
監察院 檢舉書
舉 發 人: 徐佳青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741室
被檢舉人: 總統 馬英九 (時任台北市市長)
住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台北市長 郝龍斌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范良銹 (時任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
台北市前建設局局長黃榮峰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建設局局長林聖忠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0弄8號2樓
台北市產發局長陳雄文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陳威仁
住址:台北市文山區軍功路188巷17號9樓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莊武雄
住址:台北縣永和市保安路55號2樓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倪世標
住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18巷8號
台北市工務局局長黃錫薰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交通局局長陳武正
住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232-234號 中國國民黨黨部
台北市前交通局局長林志盈
住址:台北市文山區萬寧街2巷5號4樓
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環保局長沈世宏
住址: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
台北市前環保局長陳永仁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83巷3弄3號2樓
台北市環保局長倪世標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為職司貓空纜車興建與營運之公務員等,涉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者,依法提出告發事:
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數度對外發布纜車是「機械遊憩設施」而非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故不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甚至於2005年12月28日公文明示:「『台北市貓空纜車系統新建統包工程』場(共六處場站)免辦建造執照、雜項執照及排除適用建築法全部申請許可案,本局同意備查,復請 查照」。(證物一)上述公文經多位民意代表舉發不法後,台北市政府始終以「貓纜不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惟本府為求審慎周延並廣徵意見,乃委託辦理『貓空纜車系統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確認開發行為對環境無不良影響。」答覆(證物二)。因此,被檢舉人明知貓空纜車建案既未經環境影響評估、亦未申請建照、雜照及其他許可證等,竟仍即貿然准許其興建,實難辭其咎。
二、時任台北市市長之被檢舉人馬英九為順利兌現其選舉政見,竟視上述法令規範於無物,務求貓空纜車於其台北市長任內完工以便其履行選舉政見以求順利當選總統。爾後,貓空纜車在94年11月10日開工後,台北市政府評估民間人士接手營運之意願過低,明知大眾捷運工具須經詳盡環境影響評估及所有證照申請始得興建及營運,被檢舉人竟草草於2006年3月2日會議將貓纜定位為「大眾運輸工具」並順理成章轉移給台北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主管機關之規避法律鑄成日後災害之惡行莫此為甚。(證物三)(證物四)
三、然而,貓空纜車自興建起至營運迄今已造成基座邊坡水土流失、基座掏空結構堪慮、運行噪音超過標準……等危害,乃至停駛期間兩個月內,已支付管銷維修費5000萬元,此所造成人民及社會法益之重大侵害。(證物五)被檢舉人無視上述災害之侵逼,竟於2008年9月30日強烈颱風薔密侵台後,仍不顧公共安全堪慮而執意讓貓空纜車恢復行駛,其枉顧公眾安危、蔑視社稷福址之劣跡敗露後,於地方民代及民間壓力下終於2008年10月1日宣佈檢修停駛。(證物六)
四、按刑法第一百三十條明文「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本罪以對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之公務員,廢弛職務不為預防或遏止,以致釀成災害者,為其成立要件。「廢弛職務」,指公務員未盡其職務應盡之責任者而言,依公務員職責之性質內容,就各個具體事實,綜合客觀資料而判斷其已達廢弛職務之程度者。「災害」係指災變之發生,使多數之公眾生命、身體、財產遭受損害者。貓空纜車之規劃興建已欠缺法令及證照核准、營運期間亦少有工程維護與安全規範之監督,被檢舉人迄今釀成之災害已造成水土維持及人民權益之重大損害,其等應以上述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相繩。
綜上所述,職司系爭職務之被檢舉人眾多無由一一列舉,但相關人等均係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仍待 鈞院詳加鑒察並逕行彈劾以儆不法
謹狀
監察院 公鑒

證物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2005年12月28日公文影本乙紙
證物二:台北市政府回覆議員不必環評之理由乙份。
證物三:台北市政府2006年3月2日會議紀錄及施政報告內容。
證物四:變更台北市文山區纜車路線用地主要計畫案。
證物五:貓空纜車邊坡水土流失、基座掏空結構堪慮、運行噪音超過標準等相關報導影本數紙。
證物六: 台北市政府2008年10月1日宣佈貓空纜車檢修停駛之新聞稿及相關報
導影本數紙。



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 徐佳青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741室
被告發人: 總統 馬英九 (時任台北市市長)
住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台北市長 郝龍斌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范良銹 (時任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
台北市前建設局局長黃榮峰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建設局局長林聖忠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0弄8號2樓
台北市產發局長陳雄文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陳威仁
住址:台北市文山區軍功路188巷17號9樓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莊武雄
住址:台北縣永和市保安路55號2樓
台北市前工務局局長倪世標
住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18巷8號
台北市工務局局長黃錫薰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交通局局長陳武正
住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232-234號 中國國民黨黨部
台北市前交通局局長林志盈
住址:台北市文山區萬寧街2巷5號4樓
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台北市前環保局長沈世宏
住址: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3號
台北市前環保局長陳永仁
住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83巷3弄3號2樓
台北市環保局長倪世標
住址: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為職司貓空纜車興建與營運之公務員等,涉嫌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者,依法提出告發事:
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數度對外發布纜車是「機械遊憩設施」而非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故不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甚至於2005年12月28日公文明示:「『台北市貓空纜車系統新建統包工程』場(共六處場站)免辦建造執照、雜項執照及排除適用建築法全部申請許可案,本局同意備查,復請 查照」。(證物一)上述公文經多位民意代表舉發不法後,台北市政府始終以「貓纜不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惟本府為求審慎周延並廣徵意見,乃委託辦理『貓空纜車系統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確認開發行為對環境無不良影響。」答覆(證物二)。因此,被檢舉人明知貓空纜車建案既未經環境影響評估、亦未申請建照、雜照及其他許可證等,竟仍即貿然准許其興建,實難辭其咎。
二、時任台北市市長之被檢舉人馬英九為順利兌現其選舉政見,竟視上述法令規範於無物,務求貓空纜車於其台北市長任內完工以便其履行選舉政見以求順利當選總統。爾後,貓空纜車在94年11月10日開工後,台北市政府評估民間人士接手營運之意願過低,明知大眾捷運工具須經詳盡環境影響評估及所有證照申請始得興建及營運,被檢舉人竟草草於2006年3月2日會議將貓纜定位為「大眾運輸工具」並順理成章轉移給台北捷運公司。台北市政府主管機關之規避法律鑄成日後災害之惡行莫此為甚。(證物三)(證物四)
三、然而,貓空纜車自興建起至營運迄今已造成基座邊坡水土流失、基座掏空結構堪慮、運行噪音超過標準……等危害,乃至停駛期間兩個月內,已支付管銷維修費5000萬元,此所造成人民及社會法益之重大侵害。(證物五)被檢舉人無視上述災害之侵逼,竟於2008年9月30日強烈颱風薔密侵台後,仍不顧公共安全堪慮而執意讓貓空纜車恢復行駛,其枉顧公眾安危、蔑視社稷福址之劣跡敗露後,於地方民代及民間壓力下終於2008年10月1日宣佈檢修停駛。(證物六)
四、按刑法第一百三十條明文「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本罪以對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之公務員,廢弛職務不為預防或遏止,以致釀成災害者,為其成立要件。「廢弛職務」,指公務員未盡其職務應盡之責任者而言,依公務員職責之性質內容,就各個具體事實,綜合客觀資料而判斷其已達廢弛職務之程度者。「災害」係指災變之發生,使多數之公眾生命、身體、財產遭受損害者。貓空纜車之規劃興建已欠缺法令及證照核准、營運期間亦少有工程維護與安全規範之監督,被檢舉人迄今釀成之災害已造成水土維持及人民權益之重大損害,其等應以上述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相繩。

綜上所述,職司系爭職務之被告發人眾多無由一一列舉,但相關人等均係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仍待 鈞署詳加鑒察。謹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提出告發者,狀請 鈞署詳為偵查,並即予起訴,以儆不法
謹狀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鑒

證物一:台北市政府工務局2005年12月28日公文影本乙紙
證物二:台北市政府回覆議員不必環評之理由乙份。
證物三:台北市政府2006年3月2日會議紀錄及施政報告內容。
證物四:變更台北市文山區纜車路線用地主要計畫案。
證物五:貓空纜車邊坡水土流失、基座掏空結構堪慮、運行噪音超過標準等相關報導影本數紙。
證物六:台北市政府2008年10月1日宣佈貓空纜車檢修停駛之新聞稿及相關報
導影本數紙。


具狀人: (簽名用印)